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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粤港澳台法学研讨会在香港举行

时间:2017-12-21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第三届粤港澳台法学研讨会在香港城市大学举行

  2017年12月20日,第三届粤港澳台法学研讨会在香港城市大学举行。本届研讨会由广东省法学会、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和澳门大学法学院主办,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承办,会议主题为“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合作”,共设三个分主题: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业建设问题研究;粤港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粤港澳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问题研究。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巡视员崔秀娟,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香港律政司副法律政策专员黄庆康,香港律师会副会长彭韵僖,香港大律师公会中国业务发展常委会委员冯柏栋,澳门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莫世健,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院长、教授贺嘉伦(ProfessorGeraintHowells)等专家、领导出席研讨会并在开幕式上致辞,广东省委政法委专职委员黄文平,中联办法律部余学杰副部长等领导及法学、法律工作者共5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

  崔秀娟在致辞中指出,随着中国共产党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十九大报告为党和国家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报告要求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保障。以法治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营造法治化、国际化和市场化的营商环境,是湾区城市群协同发展、创新发展的必然选择。粤港澳台法学研讨会是由中国法学会指导的六小论坛之一,该研讨会的召开顺应国家大湾区战略发展号召,是粤港澳台四地法学研究探讨不断繁荣的必然产物,也是四地加强法律交流与合作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学术平台,四地专家借此平台研讨四地法律的理论与现实问题,充分发挥法律优势作用,繁荣我国四地法学研究,加强四地合作,促进四地交流与发展。希望四地专家能够集思广益、充分沟通,达成更多的共识,使研讨会成为促进四地法律服务建设的智囊和参谋,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深度合作、建设法治国家进程中有更大的作为。

  梁伟发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大湾区的提出将为粤港澳地区的发展带来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本次研讨会聚焦“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合作”,着力于探索粤港澳大湾区推进过程中所面临重要问题的解决模式,深化粤港澳合作所应有的制度创新路径,研讨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恰逢其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三地法学、法律专家要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合作出谋献策。当前粤港澳三地实行不同社会制度、采用不同法律体系、分属不同的关税区,且城市间、地区间发展不平衡,诉求、利益也不尽相同。在这一现实情况面前,如何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合作,关键在于体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这是制约粤港澳大湾区加快发展的关键问题,也是需要我们三地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调研、重点思考和必须下苦功夫研究的重中之重。他指出,粤港澳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桥头堡”,法律服务业如何降低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法律风险,护航企业安全地“走出去”,提供更加便利化、立体化和国际化的法律服务,成为粤港澳法律服务业共同的历史使命,这也正是我们粤港澳台法学研讨会所重点关注的议题。他希望通过这一次会议研讨作为一个良好的开端,使我们达成更深层次的学术共识与服务合作构想,为促进粤港澳的更加繁荣稳定作出新贡献。

  研讨会上午主题发言由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教授林峰主持,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港澳台法学研讨会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蔡镇顺,广东省法学会港澳基本法研究会会长、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邹平学,莫世健教授,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顾敏康分别作主题发言。蔡镇顺就“粤港澳法律合作”问题建议如下:1.尽快在《宪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中明确地方政府包括港澳特别行政区政府缔结地方政府间合作协定的权力;2.在《立法法》中明确合作协定的法律地位;3.应明确粤港澳政府之间所缔结协议的效力级别。邹平学就“完善粤港法律服务合作制度路径”提出如下建议:1.放宽香港律师事务所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条件;2.拓宽香港法律执业者在内地的执业范围;3.明晰取得内地律师执业资格的香港居民在内地执业的界限;4.推进香港与内地律师事务所的联营合作。莫世健提出“大湾区深度合作需要弱化各类地域和身份限制”,提出:1.在一国框架下,合理解读内地城市和特区的关系;2.法律适用范围与地理概念的管辖范围没有必要联系;3.有序推动大湾区“四通”,加强一国理念和认同;4.弱化“边境”概念;5.进一步促进内地与港澳融为一体。顾敏康提出“粤港澳大湾区:法律合作是前提”,他指出,粤港澳大湾区成功的关键是法律合作,大湾区应该更加侧重优势互补的纵深合作,尤其三地在人员、资金、货物、资讯、税务五个方面的自由流通是成功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的关键。

  研讨会下午共分三个分主题进行研讨。第一分论题“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业建设问题研究”由邹平学教授主持。省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徐瑄就《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战略合作:挑战与机遇》,省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温旭就《深化区域合作、盘活知识经济——浅析“一带一路”倡议下粤港澳大湾区的知识产权挑战及机遇》,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学研讨会副会长、广东财经大学教授于志宏就《内地、香港、澳门三地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公共秩序”适用探讨》,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助理教授何天翔博士就《内地香港两地版权法修法进程对粤港澳知识产权合作之启示》等作发言,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助理教授关文伟博士就第一分论题作点评。第二分论题“粤港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由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学研讨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教授慕亚平教授主持。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助理教授林郁馨博士就《粤港澳大湾区公司筹资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何群就《粤港澳大湾区亲子关系基本问题研究》,广东国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唐国雄就《粤港澳地区“两法衔接”模式分析与探索》,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淑钿《粤港法律合作二十年:成效、问题与展望》,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博士邱佛梅就《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法治困境与协同建设》,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律博士黄文婷就《粤港澳大湾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等作发言。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南方医科大学法学教授吕群蓉就第二分论题作点评。第三分论题“粤港澳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问题研究”由蔡镇顺教授主持。慕亚平教授就《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强化粤港澳律师紧密合作的建设》,澳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苏建峰博士就《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与非澳门居民法律工作者的相关要求与展望》,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助理教授赵亮博士就《粤港澳参与“一带一路”中的涉外商事海事法律服务问题研究》等作发言。于志宏教授就第三分论题作点评。研讨会气氛活跃,与会专家学者主动发言,对所发言的论述观点积极互动;研讨会达到了预期目的。

  粤港澳台法学研讨会作为广东省法学会“六个平台”之一,以粤港澳台四地存在的法律问题开展研究与交流,寻求解决四地法律实务合作的办法,共享四地法学研究成果,粤港澳三地自2008年合作举办法学论坛以来,受到中国法学会、广东省委省政府、社会各界和港澳方面的高度评价,对推进粤港澳台四地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紧密合作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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