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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专题研讨会在鹤壁召开

时间:2017-12-08   来源:河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12月1日,鹤壁市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专题研讨会在鹤壁市检察院召开,来自市法学会和全市两级公、检、法、司等单位的42名代表参加会议。

  研讨会回顾总结了刑事法学研究会的工作。法学会研究决定,将刑事法学研究会依托单位由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整为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大会选举产生了鹤壁市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会长、增补2名副会长、选举产生1名秘书长、增补2名常务理事、调整1名常务理事、增补4名理事、调整3名理事。鹤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苗雨当选为鹤壁市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会长。

  苗雨副检察长对市法学会委秘书长对鹤壁市检察院工作的信任和肯定表示感谢,表示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并对刑事法学研究会今后五年的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坚持办会宗旨,加强学会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理事会要尽职尽责,加强组织协调,定期了解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困难。定期研究工作,学习掌握国家和省、市不同时期的刑事法学动态和刑事法学研究方向,掌握市委、市政府在各个时期的重大战略部署,及时提出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二是加强会员队伍建设。鼓励会员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拓宽研究视野,推介研究成果,扩大研究会的社会影响力。三是确定研究重点。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回答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刑事法焦点问题,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加强与实务部门配合,提高研究成果质量。对刑事法律制度开展研究,深入了解司法实践。发现真问题、掌握真情况。进一步加强与监察、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相互间的信息交流与课题研究合作机制,不断提高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应用价值。积极参与地方立法、积极参与司法实践和执法调研等方式,加快研究成果的转化,提高研究成果的应用价值和社会效果。针对我市刑事法学实践中存在的难点、焦点、盲点、热点问题,积极开展各类研讨活动,加大研究和探索力度,为促进“法制鹤壁建设”贡献力量。

  加强业务交流,促进学会繁荣。紧紧依托市法学会及市检察院,充分利用法学会及检察院网站等各种宣传媒介,通报刑事法学研究会工作动态,发表会员的研究成果,交流研究心得。通过举办讲座、研讨会等形式不断提高会员的研究水平。

  加强法治宣传,做好法律服务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在刑法学会系统兴起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组织优秀刑法专家通过传播媒介组织开展刑事法律专题讲座。主动参与相关部门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为促进我市法制宣传和法治建设提供服务和支持。加大法律服务力度,更好地析事明理、解疑释惑,努力营造尊法、信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18名代表先后发言,以 “刑事案件各环节之间的协调配合”为主题进行研讨。对重大刑事案件在侦查环节严格排除非法证据、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加强律师与公诉人之间的意见交流、如何发挥庭审的功能作用、监管场所如何更好地挽救、塑造羁押人员、加强判决书释法说理等进行了充分的研究探讨。

  市法学会秘书长郝为民作重要讲话:一是增强机遇意识。鹤壁市法学会框架已经搭建完成,包括11个团体会员,5个县区法学会,和3个研究会。十九大召开后,全国对法治建设的要求部署是越来越多、越来越严,任务越来越重,全体理事要树立机遇意识,共同建设好法学研究会。二是增强职责意识。各位理事和常务理事,要定好位,干好自己本职的同时,还要切实履行好理事的职责,全力配合好刑事法学研究会的工作。检察院内部要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共同完成研究会的工作。三是要增强团队意识。大家要有目标、有要求、有纪律,要增强团队荣誉感,工作中要强化沟通,多提意见建议,切实把研究会办成一个施展才华、体现个性的舞台,和增进才干、增加见识、增进友谊的平台。

  此次年会在鹤壁市检察院召开标志着鹤壁市刑事法学研究和群众性学术活动进入一个崭新阶段,为下一步鹤壁市司法理论与实践研究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在十九大精神的引领下,鹤壁市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将在推进鹤壁市刑事法学研究、推进形成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推进更高品质三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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