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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召开2017年年会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交流会

时间:2017-10-09   来源:贵州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2017年9月19日,贵州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交流会在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召开,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局),贵安新区管委会法制办公室,省有关单位,省法学会有关研究会,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第五届常务理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理论与实践征文活动获奖者共计90余人参加会议。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调研员兼副处长袁雪石、石胜勇,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徐文山,省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李兵,省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小山,省审计厅副厅长、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凌,毕节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丁雄军,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汤宇华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讲话。会议由冯小山副会长主持。

  一、会议基本情况

  本届年会由省行政法学研究会主办,毕节市人民政府协办,大会一共收到144篇论文,来自省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工商局、贵州师范大学、省人民政府法制办、矿产资源法学研究会等多家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大会。本届年会确定的主题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理论研究,与会代表围绕年会主题进行交流,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内容丰富且紧扣实践中的问题,观点精彩纷呈并贴近地气。现将本次年会内容综述如下。

  会上,丁雄军常务副市长、汤宇华副书记先后致欢迎辞,李凌副会长宣读了《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关于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理论与实践征文活动表彰的决定》,主席台领导为获奖作者颁发了荣誉证书。

  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徐文山表示,本次会议的召开,是行政法学研究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理念,全面推动行政法学理论及实践研究的真实表现。行政法学研究会自换届以来,在新一届理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很短的时间内即表现出了较好的理论担当,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研究会编印的《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理论与实践论文汇编》,汇聚了广大行政法学法律工作者辛勤劳动的智力成果,将为省委省政府决策行政执法工作提供重要理论支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推行,对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省毕节市、贵安新区作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地方,在实践中敢于先行先试,探索出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做法,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效,这体现了毕节市和贵安新区以及全省其他地方在全方位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面的责任担当,体现了全省行政法学法律工作者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良好理论与实践研究素养。希望广大行政法学法律工作者在下一步工作中,聚焦中央和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总结提炼试点工作经验,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有更大的作为和责任担当。

  国务院法制办法制协调司调研员兼副处长袁雪石指出,本次会议很有意义,法律实施的好坏,与资源投入的多少有着紧密的关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合三为一,为明年全面推进这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毕节市对法治建设工作非常重视,做到法制理论探讨与政府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今后要进一步提高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的认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老百姓满意度为标准,以基层公务人员满意度为标准,提炼工作亮点,总结工作成效,形成在全国范围内可借鉴的经验。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交流会情况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治政府建设已经成为行政法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话题,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与现代城市治理、地方政府竞争等具有密切的联系,对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要求,在本次年会上,相关部门、与会专家及论文获奖者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内容具体做法及观点进行交流。

  省国税局作了题为《“五个注重”推进“三项制度”试点“三位一体”打造阳光规范法治税务》的交流发言。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集成导向”,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的理念,将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与其他法治改革任务统筹衔接,巩固扩大试点工作的成果及法治效应。从注重整合完善建机制、注重集成创新搭平台、注重科学规范优流程、注重统筹衔接提质效、注重内外协同聚合力“五个注重”系统谋划,纵横联动,扎实有序推进三项制度试点。做到多维度公示晒权,执法信息更透明;多方式记录控权,执法行为更规范;多层级法制审核制权,执法决定更公正。

  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王军武教授认为,行政执法活动是行政机关对社会进行综合管理的主要方式,执法活动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保护、行政机关的形象建设,乃至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机关在处理多样、复杂的行政事务的过程中,因获取的相关信息有限,加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知识储备以及行政执法水平参差不齐,极容易因行政执法不当而侵害相对人的权益,引发相对人的不满,甚至是群体性事件,危害社会稳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而设定,通过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查,能够提高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促进执法决定科学,切实维护相对人的权益,化解社会问题,推动法治建设。中央出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研究背景,对该制度的重要意义进行充分论述,同时对该制度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完善我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出具体建议。

  六盘水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吴定勇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的理想模式和实现路径提出可操作性的思考。从构建一个统一规范的公示平台,设计一套简易实用的公示模板,组建一支不甘寂寞的公示团队,开通一条长流不断的信息渠道;实现卷宗记录全覆盖,音像记录全覆盖,电子档案全覆盖;落实审核主体、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细化审核程序出发,结合实践,找出现实状况与理想模式之间的差距,提出确定目标方向、分清部门职责、明确行动路径的“三项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任务。

  其他与会同志纷纷作了交流发言,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提出了各自的观点。既体现了当前行政法学研究中的理论与实践良性互动的学科特征,也反映出本次会议主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的完善统一及互联互通。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分析利用及过程监控。三是法制审核机构建设及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的发挥。针对三个问题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已成立课题组,结合试点探索研究。下一步,我们将以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全国其他地方和部门的先进经验,找差距、补短板、高标准、高质量、快节奏推进试点工作,确保试点任务如期完成,为全面推行奠定良好基础。

  三、相关工作要求

  会上,李兵代表全体行政法学会会员,对国务院法制办、毕节市政府、省法学会以及省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各位领导对学会的重视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一是深刻认识这次会议召开的历史背景和重大现实意义。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毕节市贵安新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要于今年12月1日前完成。坚持行政法学研究与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相结合,适应新形势下开展行政法学理论研究的方向,认真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这次交流会的主题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对于促进当前毕节市、贵安新区正在开展的试点工作有着重要意义,希望大家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敞开思路、深入交流、积极讨论,畅谈贵州依法行政好路径,传播贵州法学研究好声音,凝聚贵州法治建设新合力,为圆满完成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任务,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奋力开创多彩贵州新未来,为促进贵州省行政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贡献。二是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方向,求真务实地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交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是新时期法治建设“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方针中“严格执法”的必然要求,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目标是实现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价值取向是增强行政机关执法公信力、依法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在所有获奖论文作者的交流发言后,李兵会长从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法制审核制度三个方面,与大家作了深入的交流,与会人员进一步加深了对“三项制度”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

  冯小山副会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与会同志要把此次会议精神理解深、领悟透,既用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又要及时向本单位本部门领导汇报好会议精神,争取更大支持,力争取得更多成果。理论研究要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为实践服务。全面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既有各级“条条”上的工作,也有各部门“块块”上的任务。毕节市、贵安新区“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任务,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必须高度重视,不负重托,深入扎实抓好工作调度、督导、考评等工作落实,按期上报经验总结,确保圆满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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