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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实施问题研讨会”在陕西省铜川市举办

时间:2017-07-10   来源:陕西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syx

         6月24日,陕西省法学会、陕西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陕西省铜川市法学会、陕西省铜川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共同在铜川市举办了“民法总则实施问题研讨会”。来自陕西省法学会、陕西省安全厅、陕西省司法厅、各地市法学会、政法委、法院、律协以及西北政法大学、西北大学、延安大学等单位的100余位法学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出席会议。

         会议由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张翔、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程淑娟分别主持。陕西省法学会副会长杨建军出席研讨会并在开幕式上致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院、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名誉院长孙宪忠作主旨演讲。

         杨建军在致辞中阐述了民法总则的制定背景、民法总则对于中国社会法治化的意义,并对如何办好研究会、促进学理与实务的结合提出了指导意见。他指出,研讨主题要科学,选题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把保障和服务陕西省的“追赶超越”作为首要任务,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陕西省当前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参与化解社会矛盾,提升服务地方法治实践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使研讨会做到有的放矢、接地气。研讨形式要创新,努力形成覆盖全省、上下协同、多部门互动的研究会体系,促进研究会与政法实务部门的联系,促进各研究会与各市法学会的共同发展。研讨成果要转化,要将研讨会中有价值的观点、策略、办法提供给省委领导、省级政法部门领导和相关部门。

         孙宪忠的主旨演讲围绕民法总则的制订及意义展开。他指出,民法的功能定位是基本法,民法总则的意义要立足在社会科学和国家治理层面,协调好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民事权利会焕发足够的生产力并创造财富。民法典是民法体系的科学化,是理性主义的体现,民法典注重法律关系的逻辑性和严密性。民法典要处理好民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商法、知识产权法等均是民法的特别法。孙宪忠研究员还就民法总则中的民事权利及体系化效应、民法总则的现实问题以及民法总则的创新予以了详细解析。

         这次研讨会的主题是“民法总则的实施问题”,就民法总则实施问题分五个单元展开深入谈论,近20位专家学者做了主题发言。各位发言人与法律实务工作者展开互动交流,就实践中遇到的典型案例和其他问题进行了讨论。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法律科学》编辑部主任韩松做了总结发言。他指出,此次研讨会第一个特点是形式创新、参与广泛。第二个特点是主题明确内容丰富,会议发言的主题是我国民法总则的实施及问题,还涉及到商法、家事法等多个领域。第三个特点是理论与实务结合得好,特别是互动环节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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