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04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syx
6月29日,夫妻不忠行为的法律责任研讨会在穗举行
为积极响应最高法近日提出的家事审判应宣德扬善、淳风化俗,对重婚、婚内与他人同居等严重违背家庭伦理道德的行为,过错方应承担“赔当其过”的赔偿责任等导向,2017年6月29日,由广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与广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的“夫妻不忠行为的法律责任”研讨会在广州举行。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滨,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庄伟燕到会指导。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于静、副会长杨世强、郭丽红、张洪林和部分常务理事、理事,广东省律协婚姻家庭专委会主任游植龙、副主任宁淑娟、丁保银及部分委员,省妇联、《家庭》杂志特为本会专组的采编团队,以及来自广州、深圳、珠海、中山四地的专家、学者、律师等各界代表40多人到会。
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于静发言
会议由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世强的主持,于静会长首先介绍了研究会的基本情况及多年来在家事立法、司法方面立足广东、服务广东、献计决策的努力和贡献,并指出本次研讨会是对舆论热点问题的“实时性”反应,是研究会一次服务司法、服务社会快速反应能力的一次练兵。婚姻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省律协婚姻家庭专委会主任游植龙希望通过本次研讨,能够提高家事律师办理案件的理论水平和实战水平,从法、情、理方面多角度提供律师意见,努力维护正义价值。
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世强主持会议
在讨论环节,与会者争先恐后各抒己见,在极其热烈的气氛中对司法应具有正确的价值导向、夫妻不忠行为的性质及法律责任属性、第三者的责任及过错方“赔当其过”的法治意义、夫妻忠实协议及效力等问题,进行了从法律责任的定性、调整范围的厘清、相关制度的细化等理论和实践多角度地深刻剖析、思想碰撞、经验分享。会议还大胆开拓思路,突破了以往研讨会着重研讨、切磋学术的局限,直接形成了向省高院建议出台相关细化的工作指导意见,统一指引解决目前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不忠行为及过错责任界定范围过窄、离婚损害赔偿数额过低、对不忠行为举证难、家事法官应发挥主动调查权等的建言献策,体现了广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研及时关注社会热点及法学实践问题,积极主动回应社会需求的服务型研究理念。
与会代表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