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5-10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syx
2017年4月26日,北京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和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在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文科楼801共同主办燕京法学学术沙龙,此次沙龙的主题为“高等学校对教师的管理权限”,主讲人为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杜强强副教授,与谈人为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李昕教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柳建龙副教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张鹏助理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陈国飞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杨敬之博士,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何颖助理教授,以及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刘兰兰助理教授、安丽娜助理教授、崔俊杰助理教授。
沙龙聚焦:公立高等学校能否因为教师某种行为的不当而将其解雇?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取决于对以下两方面法益的衡量:一是教师的行为之受宪法保护的程度;二是高等学校对教师的自主管理权。教师的权利应当受到宪法的保护,但在强调这种宪法保护的同时,不能否认高等学校享有办学自由,高校有权对教师的行为予以合理的控制。只有在对这两种法益进行必要的衡量之后,才能确定宪法之保护教师相关权利的程度。
(北京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