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2-15 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syx
2016年12月17日,浙江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税制改革与实体经济发展”理论研讨会在浙江财经大学召开。
浙江财经大学纪委书记陈金方、省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和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税局、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领导以及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吴伟达等出席会议并致辞。
来自省市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省内高等院校和部分税务师、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学者,以及绿城集团、悉尔科技等经济实体的代表共70余人参加研讨活动。与会者齐聚一堂,围绕“税制改革与实体经济发展”主题展开热烈探讨,并结合税务部门、高校、律师、注册会计师、企业等专业领域工作实际,从我国税法制度、司法实践、实体经济、税制改革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交流。
在税费改革方面,有学者认为目前企业成本负担较重,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及企业发展困境,财税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需要从完善制度机制和政策措施两个层面,构建合理的企业税费负担机制。应该通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减少间接税比重、减税与简税并重、加大税收优惠力度等措施降低企业税收负担。要大力减轻企业费用负担,采取清费降费措施,譬如:优化企业人力成本外部费用负担机制;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优化规则体系与办事流程,创新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减轻企业制度履行成本;创新企业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增加直接融资比重,创新担保抵押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改革垄断行业的价格管制,降低企业付费成本;对接浙江省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用足用好政策优惠,借力特色小镇建设、“机器换人”、“智慧城市”、“浙商回归”等战略举措,为企业减轻负担探索新路径。也有学者认为,实行结构性减税,既有利于税收收入稳定,也有利于降低部分企业的税收负担。
在所得税等直接税的改革方面,学者们提出了诸多的改革意见。有学者认为应从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内涵和主要任务、税收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论支撑入手,对当前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的所得税政策进行系统总结和梳理。并通过数据、图表的分析,对发挥现行所得税政策在优化供给侧结构的作用提出了建议:一是立足“龙头”拉动型所得税政策,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立足技术推动型所得税政策,促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三是立足民生改善型所得税政策,促收入分配公正与社会公平。
在税收政策对实体经济的支撑方面,有学者从杭州建设特色小镇的经验出发,建议建立全面系统的税收支持政策,优化针对人力资本的税收机制,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的手段,促进创新企业发展。有学者提出可以采取三方面措施完善税收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一是优化税收优惠政策设计,加大税收支持力度;二是完善孵化器优惠政策,发挥孵化器平台作用;三是出台小微型企业专项政策,提升企业积极性。在服务业税收政策上,有学者建议减少服务业增值税税率档次,保持较低税率;政府给予服务业税收扶助,着重实验测算,改革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进而减轻服务业税收负担,促进服务业发展。
在提高税收征管现代化方面,有学者从如何界定“现代化”、“税收现代化”、“税收治理现代化”、“税收征管现代化”等概念入手,列举西方发达国家推进税收征管工作的理论依据、现实举措及考核评价指标等,分析当前制约我国持续深化征管现代化的瓶颈要素,进而提出通过把握税收征管工作的内在规律,运用现代税收管理理念、专业管理方法、现代技术手段,构建契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征管体系,推进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有学者重点分析了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与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之间存在的矛盾和冲突,主要有:职能空心化、管理模式粗放、传统划片管理方式影响协作、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信息技术与征管业务衔接不足等。提出借鉴国内外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的先进做法,改革税收管理员制度,建立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建议强化办税服务大厅力量,提升前台办结的质效;建立专门的纳税服务部门,负责税源基础管理;充实综合科室的实体职能,开展税源专项管理;整合纳税评估力量,加强风险管理力度;培养综合人才,促进业务与技术的融合等。
有学者建议加快推进非税收入法治化建设,制定非税收入改由地税部门征收实施的办法。有学者对“僵尸企业”处置中的税务难题提出了解决对策。有学者对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增值税抵扣权、进项税发票开具、销售折扣税务处理等方面做了研究。与会者还围绕网约车的税收征管、税收风险管理制度、制定文化产业税收政策等方面展开了研讨。
本次研讨会共收到论文36篇,内容涉及财政改革、税制改革、税收征收管理、税收风险管理、税制改革与实体经济发展等多个方面。
年会暨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为专家学者、企业代表们提供了深入研究税制改革问题的交流平台,通过理论与实践的融合研究,更好地为营业税改增值税、资源税等税制改革中的实体经济发展出谋献策,对促进财税体制改革与财税法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