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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召开2016年年会暨吉林振兴发展中商法的规范与保障作用研讨会

时间:2016-12-29   来源:吉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syx

        2016年12月23日,由吉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主办,吉林大学商会法治研究中心和吉大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吉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吉林振兴发展中商法的规范与保障作用研讨会”在长春召开。

        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姜德志出席年会并讲话,指出,当前,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提速,法学法律界的有识之士要珍惜机遇,奉献才智,为我国法治大厦添砖加瓦。研究会应注重研究法治实践问题,服务吉林发展大局,每年应集中研究解决一两个高质量的重大课题,出一批成果,出一批人才。省法学会将继续增强服务意识,一如既往地为研究会提供服务,为学者们开展法学研究建立更多的平台,提供更多的服务。

        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卫东作研究会工作报告,总结了2016年的研究会工作,提出了2017年工作构想。他指出,研究会在2016年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学术研讨活动,扩大了研究会的规模,完善了研究会的制度建设,2017年要在组织学术研讨会、加强与实践部门联系、扩大研究会规模和影响力方面继续努力。

        年会增选了1名常务副会长、2名副会长、12名常务理事和21名理事,研究会的领导力量有所加强,规模不断扩大。

        研讨会的分议题是“市场秩序的法治化理论与实践”、“金融消费者利益保护”和“吉商精神与企业伦理的法律价值”。在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围绕主题和分议题发言讨论。上午,徐卫东教授、长春工业大学教授杨华、长春市法院民三庭庭长孙召银、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潘红艳分别就商会的法律地位与作用、商会组织自律规范、公司强制解散、保险合同效力等问题发言,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哲律师、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齐明作了点评。下午,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于莹、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吕强律师、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艳梅、省法院民三庭法官杨迪分别就金融消费者保护、新型金融机构同业纠纷、 商事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作了发言,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徐晓、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秀丽律师作了点评。

        吉林省法院、长春市法院和省内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的代表以及吉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部分博士、硕士研究生共40余人参加了年会和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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