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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召开2016年年会

时间:2016-12-07   来源:陕西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syx

        11月25日,陕西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年会暨“立法质量提升与人大主导立法问题研究”学术研讨会在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召开。本次会议由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立法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承办。省人大常委会原法工委副主任赵建钢,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二处处长田文平,省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王华清,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杨成哲法官,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立法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王保民教授,研究会副会长、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丁卫副教授,研究会副会长、法学院吴关龙副教授,研究会秘书长、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吉兰湘以及北京中银律所西安分所陶克俭主任律师,还有来自西安财经学院法学院、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等院校的教师和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立法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的全体博硕士研究生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王保民会长主持。

        王保民教授向会议作了题为“立法质量提升与人大主导立法问题研究”的报告,他在报告中通过中西方立法现状的比较,指出当前中国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所在,提出了应当进一步明确全国人大的最高权力机关的宪法地位,改革人大机构,提高与其宪法地位相适应的立法质量、立法监督。在充分发挥行政立法作用的同时,依法规制其立法权限,加强对政府立法民主性、公开性的有效监督等对策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赵建钢以其丰富的人大工作经验向会议人员介绍了当前陕西省人大立法工作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他在分析了目前中国立法现状基础上,提出提高立法质量关键一是要明确立法质量标准,即立法要有用、公正;二是要强调精细化立法,即要有操作性。三是要注意典型个案对立法的影响。对于人大立法主导权的掌握,他认为首先应予以制度化确定,同时人大在立法计划、立法项目的确定、立法过程中以及立法内容上都要实施有效的主导权掌控。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赵长明老师向大会作了题为《以“生态法益”为中心的环境保护立法提升研究》的主题报告。之后参会人员对于三位报告人的报告内容进行了讨论,吉兰湘老师作了评议,田文平处长对于大家提出的问题逐一作了详细、全面的回应,并对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强化人大主导权力谈了自己的认识。

        北京中银律所西安分所陶克俭主任律师向会议作了题为《浅谈人大主导立法工作体制机制之完善》的报告。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寇潇岑、袁博、王碧分别作了题为《机动车限行的合法性思考》、《立法抵触的裁决原则研究》、《党领导法治体制构建问题研究》的主题报告。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师唐学亮博士作了点评发言,他指出学术研究必须具有发展性思维,将学术理论与立法实践结合,学术研究才能具有社会实效,各个报告的题目看似分散,实际上都围绕立法质量提升和人大主导立法问题展开,并表示此次年会的主题非常有意义。

        最后,王保民会长作了会议总结。他表示陕西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汇集了学术界与实务界立法专业人才,拥有学术研究和立法实践相互结合的雄厚人才优势,未来将充分发挥研究会的智库功能,为国家,尤其是陕西省立法质量提高做出积极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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