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0-09 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syx
9月23日,舟山市法学会组织召开“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与精细化研究”主题研讨会,重点围绕全面深化法治新区建设目标要求,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开展专题研讨。市属有关部门业务骨干、在舟大专院校相关专家、论文作者代表等50余人参加会议。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邬振悦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林群珠主持会议。
9月23日,舟山市法学会组织召开“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与精细化研究”主题研讨会
会议邀请浙江海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主任高猛副教授作了“法治社会与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主题报告。高猛副教授从法治社会现实需求与挑战、法治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创新、法治思维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基点等三个方面,深入阐述了社会转型时期的社会关系、法治社会构建的路径以及创新社会治理的法治思维问题,提出了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是要实现治理方式方法现代化、治理手段法治化、治理内容精细化的意见建议。定海区司法局刘琦等五位同志分别从行政治理、司法治理、区域治理、基层治理等不同层面作了专题发言,并进行了互动交流。浙江海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全永波教授对本次研讨会作了综合点评,对进一步深化研究和聚焦重点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邬振悦副书记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本次研讨会取得的成绩,要求加强对研究成果的宣传推介工作,将一些既有理论创新,又有实践应用价值的重要成果,以《专报》、《要报》、《领导参阅》等形式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参阅,促进成果落地落实。他强调,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与精细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共同推进;必须坚持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治理水平共同建设;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创新社会治理现场会精神,着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六个转变”,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敢于创新的勇气、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化研究,多出成果,为全面深化法治新区建设、加快实现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上还对23项优秀研究成果进行了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