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6-16 来源:山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6月12日下午,由滨州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主办,滨州市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市律协金融专业委员会承办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法律服务研讨会”在滨州大饭店召开。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市仲裁委、市律协、市直律师事务所、金融企业负责人以及资深法官、仲裁员、金融银行专业律师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研讨会上,法官、仲裁员、律师、金融企业负责人聚焦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清收这一突出问题,广开思路,各抒己见。针对金融纠纷债权处置问题,市仲裁委提出,此类纠纷和解处理强制力不足,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不但缓解法院压力,而且提升司法效率,建议增聘一部分金融专职仲裁员,参照发达仲裁机构出台金融仲裁规则;针对“僵尸企业”处置问题,市法院有关法官指出,要消除银行对企业不良贷款的担忧,摒弃银行靠自身盈利化解不良贷款以及把不良贷款剥离、卖给他人等方式,转而实现银行、司法和第三方共同科学量化标准,联合监督企业贷款;针对逃废银行债务处置问题,代表律师剖析了逃废银行债务产生的原因,分析了企业和政府的具体责任,并为银行风险监管支招,等等。
此次研讨会为法律专家与企业代表提供了面对面学习、交流的平台,利用参会人员实践积累的宝贵经验和有益思考,为金融企业提升防范能力水平提供了准确的法律依据,为广大法律工作者服务金融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推动法学研究向专业化法律服务迈出坚实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