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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粤法治报告会”第二十一讲在省环境保护厅举行

时间:2016-05-24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5月20日上午,“南粤法治报告会”第二十一讲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举行

  5月20日上午,“南粤法治报告会”第二十一讲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举行。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吕忠梅教授作“向污染宣战,让环境法长出牙齿”专题讲座,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同志主持了报告会。省环保厅党组书记陈光荣,省法学会副会长梁德标等报告团成员,省人大环资委、省法制办、省政协人资环委有关人员,以及省环保厅机关全体干部、厅直属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共200余人出席主会场报告会;21个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共6000多人,通过视频直播同步收看报告会。

  会上,吕忠梅教授从党中央提出的新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当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生态文明与环境法律的时代演变以及新《环保法》的修订背景和主要亮点等方面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问题进行了深入的阐述。她表示,现阶段我国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各类公害事件层出不穷,而这些问题往往遵循着“企业排污,环境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这样一种规律。对此,我们要让生态理性催生环境法,将人类的、长远的、整体的利益纳入法律的考量并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构建“人—自然—人”的新型法律关系。吕忠梅教授用丰富的内容、生动的案例、独到的见解分析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问题,提出了细化立法,强化执法,司法介入,公众参与的重要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机制。

  梁伟发指出,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强调要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十三五”期间,广东省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深入推进节能减排降耗,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美丽广东。

  陈光荣表示,本次报告会对于加强我省生态环境法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希望参加报告会的各位同志,认真领会,深刻理解,并在实际工作中准确运用,依法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法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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