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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学会“以法兴企”文化沙龙第四期在深圳举行

时间:2016-04-20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以法兴企 大业鼎新

——“以法兴企”文化沙龙第四期以“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与治理”为主题在深圳举行

4月18日下午,“以法兴企”文化沙龙第四期活动在深圳成功举行

  2016年4月18日下午,由广东省法学会、广东省工商联、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南方法治报、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和《法治社会》期刊联合主办,深圳市泉州商会承办的“以法兴企”文化沙龙第四期活动在深圳成功举行。广东省法学会梁伟发会长出席活动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周帆,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福建商会创会会长、信义集团董事长李贤义先生参加沙龙活动。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何广平主持本期主题为“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与治理理论实务解析”文化沙龙。

  梁伟发会长高度评价本期“以法兴企”文化沙龙。他指出,在当前经济环境下,许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遇到很大的困难和挑战,除了缺资金、缺技术、缺人才、缺市场外,更关键的是缺法律保障。“以法兴企”文化沙龙的宗旨就是送法进企、依法治企、依法护企、依法兴企,最终是落实到以法兴企。如何把“以法兴企”文化沙龙办成受企业家欢迎的活动,一是要企业家的认识到位,要有以法来保障企业经营管理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文化沙龙的主题要定好,问题要抓准。引导企业运用法律思维、法律方式、法律手段,去解决在经营管理当中碰到的问题和纠纷,要使企业沿着依法经营、依法维权、依法兴企的路子去创新发展,做强做大。三是政企要携手,服务要真诚,带着感情来为企业家服务。“以法兴企”文化沙龙要总结本期活动的成功经验,不断完善改进提高,争取办得越来越好。

  深圳市泉州商会会长郑文红在致辞中指出,泉州商会的企业家们在深圳发展,企业越做越大,与此同时必须看到机遇与风险同行、前进与困难同步。企业家必须深刻认识到法律风险的破坏性,高度重视法律风险的防范和管理,将风险和利益并重对待,才能够保证企业价值获得持续保持和增长。举办此次“以法兴企”文化沙龙,专门邀请专家学者就企业发展与法律保障的问题,为企业家们答疑解惑,目的是提高企业家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促进企业家依法经营,以法兴企。

  在主题发言环节,邀请了四位来自实务部门的专家和法学教授进行演讲。工信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深圳中心主任、智汇远见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李俊,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大队长魏小红,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广东省金融学院法律系张长龙教授,深圳市国税局涂强分别就“知识产权与企业经营”、“企业商业秘密刑事法律风险与防范”、“互联网+背景下企业投融资法律风险防范”和“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对企业经营影响及企业应对”作精彩发言。他们深入浅出的讲解和以案说法的分析,给企业家带来了很多思考和启发,赢得了企业家们的阵阵掌声。

  互动交流环节中,企业家们紧扣主题踊跃发言,针对“知识产权战略和法律风险防范”“执行难的对策与加大对老赖的制裁”“企业融资的法律风险”“隐名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企业货款纠纷”“企业用工法律风险防范”等问题向专家咨询。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周帆副庭长、省公安厅经侦局黄守应局长、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共关系处白全安处长、深圳市检察院余新喜副检察长、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魏小红副大队长、省律师协会欧永良会长、广东粤通律师事务所肖文齐律师、深圳大学蔡元庆教授和翟玉娟教授对提出的问题深入解析,提出了针对性强、有实操意义的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梁德标、何桂复、董皞、陈瑞光和深圳泉州商会的企业家100多人参加了沙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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