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3-22 来源:山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3月18日,潍坊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成立暨“依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专题研讨会在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召开。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名誉会长苏立科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全市政法系统、金融系统、高校及律师事务所和企业的80多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会议选举产生了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领导机构,潍坊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经济学博士李涛当选为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会上,还宣读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金融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彭冰及山东省法学会贺信。
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名誉会长苏立科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描绘了未来五年国家发展蓝图,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特别是对新常态下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加强金融环境建设、做强做大金融产业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金融法学研究会作为我市唯一一个研究金融法学的专业机构,要立足潍坊实际,努力开创金融法学研究与实践结合的新局面。一要明确形势任务,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遵循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工作特点,按照《章程》的要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保持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和有害思潮,始终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团结和组织全市金融界、法学法律工作者,广泛开展金融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推进金融法学的科学发展,为营造健康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提供全方位的理论支撑和政策支持。二要围绕中心工作,创造性开展金融法学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实践,注重实效,特别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研究,切实发挥好法治服务保障作用。要把握机遇,乘势而上,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创造性地开展金融法学研究。充分发挥自身特色优势,在学术研讨、调研考察、信息互通等方面积极作为、主动作为,特别是要促进金融监管与司法实务的紧密结合,为依法审理金融案件,进一步规范金融秩序,依法打击非法集资和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服好务。三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金融法学研究能力。发挥好常务理事会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队伍建设抓在手上,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优良学风,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可靠、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金融法学研究人才队伍。要注重采取课题研究、论坛、征文、研讨会、评选优秀研究成果、评选优秀法学人才等多种形式,把金融界、法学界、法律界及其他关心金融法学研究的力量组织起来,不断壮大研究力量,提升研究水平和能力。要利用好《潍坊法治》、《潍坊金融》和微博、微信等平台媒介,发挥好宣传主阵地作用,加强对金融法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宣传报道,及时将我市金融法学研究成果、优秀人才向社会推介宣传,为推动我市金融法学研究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潍坊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会长秦景岗就学习和贯彻苏书记讲话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明确工作定位。紧紧围绕金融法学理论和实践中面临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学理论研究,着力解决我市经济发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金融法学方面的法律问题。注重法学理论与实践创新,开展调研,提出创新性的观点,运用到具体的法治实践服务当中,使研究会成果能够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二是经常组织开展活动。把组织开展相关研讨交流活动作为重点,就某一方面的金融法学问题组织研讨会,就某一热点问题开展法学研究,提出可行性建议。要加强与上级法学会的沟通联系,积极参加活动,开阔视野,推动我市金融法学研究会工作创新特色、务实发展。三是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贯彻中国法学会和省法学会有关研究会建设的文件精神,着力建设政治坚定、学风严谨、团结合作、坚强有力的研究会队伍。
期间召开了“依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研讨会,市公安局、奎文区人民法院、青州市金融办、潍坊银行及山东豪德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代表分别发言,针对目前金融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法律层面的可行性对策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