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30 来源:武汉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今年年会的主题符合‘发展’理念,与刚出台的‘十三五’规划紧密契合;收录、交流的论文体现了遵循司法规律与实践工作的结合,及其面临的实际问题研究。”12月24日上午,武汉大学法学院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莫洪宪正对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召开的第九届检察理论与应用研究年会进行点评。
当日上午,第九届检察理论与应用研究年会暨武汉市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刑事司法改革专题研讨会在汉阳区检察院隆重召开。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穆书芹,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周玉,武汉大学法学院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莫洪宪,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常健等领导、专家,以及省、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的相关同志应邀莅会指导。
本届年会以“推进司法改革与规范司法行为”为主题,共收录论文60篇。会上,以汉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凃岚为代表的5名同志进行了论文交流。武汉大学法学院莫洪宪教授、蔡杰教授、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常健教授,市检察院研究室负责人罗永鑫,省检察院研究室干部谢振中进行了精彩点评。
市院副检察长穆书芹高度评价了汉阳区检察院在理论研究方面取得的成绩,她认为在办案量不断增多的情况下能持续召开检察理论与应用研究年会,而且内容紧扣当前检察理论前沿,回应了在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提出的新问题,体现了汉阳检察干警勤于思考、善于钻研的精神,也体现了汉阳区检察院坚持以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实践、丰富实践的科学发展思路。最后,穆书芹副检察长还对汉阳区检察院理论研究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围绕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要自觉把理论研究工作置于检察工作乃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去认识、去思考、去定位,努力做到谋全局、想长远、抓大事。二是要围绕司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开展研究。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理论研究工作要根植于办案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价值的分析论证和对策建议,及时解决好法律政策适用方面的突出问题,提高指导司法办案的实际效果。三是要围绕司法改革、检察改革中的关键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深化司法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会议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都是检察调研工作应当高度关注的重要课题。要随着改革逐步深入,及时跟进研究相关法律问题,通过一系列有数量、有质量、有分量的研究论文,支撑、反映和体现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