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30 来源:安徽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12月24日,安徽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与安徽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银行借贷纠纷中的多元法律解释与适用专题研讨会”。 会议围绕信用卡罚息规定的合理性问题展开讨论。来自国家法官学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大学,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以及合肥市仲裁委的20多位代表参加研讨。会议由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安徽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庆副教授主持。国家法官学院吴光荣教授以及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全国审判专家汪晖法官分别作主旨发言。
与会者认为:利率的法律管制是一个复杂难题,德国在民法和商法领域对此有区别的适用,我国学界目前广泛讨论的金融消费者保护问题与此密切相关,在进行理论研究时需要对上述背景予以关注;在审理类型民商事案件时,不仅要尊重契约自由,还要注重对金融消费者的特别保护,不仅要体现法治精神,还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此确保案件裁判结果体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与会人员还围绕信用卡违约规定高额罚息的必要性问题作了探讨:一是遵从国际惯例,信用卡作为舶来品,其大部分规则是直接套用境外惯例的;二是基于业务需要,如果没有高额罚息,银行的清欠工作中大量人力物力投入将无法得到弥补,债务人的及时还款约束也会降低,由此将造成银行呆账坏账大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