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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学会系统首个法治评估研究会在杭州成立

时间:2015-12-28   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12月20日,浙江省法学会法治评估研究会成立暨“浙江法治评估的理论与实践”专题研讨会在杭州召开。省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夏利阳,省社科院副院长陈柳裕,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法制办、省法学会、省直有关部门政策法规处室负责人、设区市法制办负责人以及来自浙江大学、省社科院、浙江财经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的60余名实务专家和理论研究工作者参加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法治评估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和研究会工作班子,夏利阳当选为研究会会长。

  作为全国法学会系统首个法治评估专业研究会,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秉持精致化选题、项目化运作原则,围绕立法评估(立法前评估、立法后评估、立法关键性制度设计评估)、法治政府评估、司法评估、法治社会评估和法治化治理方案评估等项目与要素,扎实组织学术研究,争取形成一批有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并致力于打造“新型智库”,为党委政府的决策提供智库产品。据悉,作为该研究会的主要依托单位省社会科学院法治评估团队,自2013年起受省政府委托,已对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状况开展年度专业评估。多年来,该团队还受有关单位委托,对多项地方性法规、规章进行了前期论证评估、集中清理评估和实施情况后评估,积累了丰富的法治评估经验。

  在成立仪式上,省法学会武鹰秘书长宣读了《关于成立浙江省法学会法治评估研究会的通知》。省社科院陈柳裕副院长和研究会夏利阳会长先后致辞。陈柳裕在致辞中对省社科院法学团队所从事的多维度法治评估作了介绍,并期待研究会的成立能够让实务部门和科研机构更多交流,取得理论与实践的丰富成果。夏利阳在致辞中对法治评估研究会的成立目的、背景和意义作了阐述,认为法治评估作为一个新兴领域,大有可为,研究空间巨大,通过成立研究会搭建研究平台,进一步推动法治评估的相关理论和实务研究。

  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陆剑锋在讲话中指出,省法学会法治评估研究会作为全国法学会系统首个以法治评估为主题的专业研究会,是对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在浙江考察期间提出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生动实践,对于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同时,应当放眼全国,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深化各项法治事业“标准”的研发和推广。他对研究会工作提出了丰富内涵、拓宽视野、突出功能的希望和要求。

  随后举行了“浙江法治评估的理论与实践”专题研讨会,与会专家围绕“多维度的法治评估技术”和“法治政府专业评估”两大主题,就立法评估、法治政府第三方评估、普法绩效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治政府评估实务操作等问题展开详细研讨,并就有关问题形成了共识。

  在“多维度的法治评估技术”研讨专题,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占荣教授以“立法权评估与地方立法权界限”为题,对地方立法前评估和后评估的基本要素作了阐述,并主张以“国家社会-社会本位”的分析框架厘清地方立法权界限。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罗利丹博士以“普法绩效评估的转型及其指标设计”为题,认为普法绩效评估应实现四大转变:在理念上从“法制宣传教育”向“法治宣传教育”的转变,在目标上从让公民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向以确立法律意识为核心的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转变,在要求上从单纯的义务观向权利义务并重视转变,在方式上从灌输式、运动式向互动式、常态化转变。浙江工业大学文化与法制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艺耀则围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议题展开探讨,他对“稳评”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及其具体操作规程作了详细的介绍。

  在“聚焦法治政府评估”研讨专题,省社会科学院法治政府评估办副主任唐明良博士就“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的理念与定位”与大家进行分享,提出了坚持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评估”导向、指标设计的“全面性、抽样性、合法性”三位一体、评估方法上实施多维度推进、评估功能上“评价”与“诱导”并重等观点。来自实务部门的宁波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剑飞结合宁波的法治政府评估实践,提出同向性指标应吻合、配套制度应完善、人员素质应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度应加强、网络数据准确性应确保等五个方面的评估机制完善建议。温州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胜海将法治政府评估分为工作评估和状态评估,并在这一分析框架下就评估实施主体、科学的指标体系、数据的采集方法、评估结果的运用等方面提出自己的见解。省档案局法规宣传处的胡文苑副处长从自身工作出发,就法治政府评估的实际功效作了解读,他认为,法治评估是指引、排查表和路线图,同时也是解决问题的高效平台,通过动态监测、静态体检,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一定程度上解决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来自宁波社科院社会发展研究所的谢磊老师从宁波的第三方测评入手,详细介绍了宁波的指标体系及其存在的困惑。

  与会人员还就法治政府第三方测评的具体实务问题展开研讨。来自财政、公安、科技、地税、住建、物价等部门以及设区市政府法制办的负责同志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围绕具体指标设计、评估机制改进、评估材料获取、评估方法完善等议题展开务实研讨。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章剑生教授、省政府法制办政府法制监督处王勇处长、省人大法工委吴恩玉副处长担任与谈人,对主题发言部分进行评议和延伸。章剑生教授认为,法治评估的灵魂是权威性,而确保权威性的三个支撑点是科学性、连续性和体系性。王勇处长对政府、专业机构、民调机构三位一体的评估机制探索作了背景介绍,并认为,政府内部评价是基础,负责面上推动法治工作的落实;专业评估的定位是分析原因、得出根源性结论;社会满意度测评是为了回应社会关切。吴恩玉副处长则就如何区别立法前评估和专家论证、如何把握评估预测的准确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法治评估的关系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沈军博士最后对主题研讨进行小结,认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法治评估三大问题:一是定位问题,究竟是工作组成部分,还是工具?二是方法问题,方法决定评估结果和社会接受程度。三是运用问题,如何运用评估结果和认可评估结果。

  本次研讨会还就省法学会法治评估研究会2016年度的工作方向作了研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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