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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召开“互联网融资法律制度创新构建理论与实践”研讨会

时间:2015-12-24   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12月12日,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互联网融资法律制度创新构建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杭州召开

  12月12日,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互联网融资法律制度创新构建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杭州召开。本次会议由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主办,浙江众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普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协办。来自省人大、省政府金融办、省级金融监管、政法等部门单位和律师事务所、高等院校的约300位领导、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

  年会开幕式由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李有星教授主持。出席会议的各相关部门领导围绕年会主题分别发表了自己观点。省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牛太升对会议召开表示祝贺。牛太升指出,在互联网融资市场中,涉及到主体、行为、监管、风险防范与处置、行业自律、民刑交叉等多种问题,构建比较完善的互联网融资理论体系是法学会面临的一项重要研究课题,要通过深入研究,为建立完善互联网融资市场管理提出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的实质性对策。同时,要重视市场行为的监管,尤其是信息公开问题,贯彻“宽进严管”的基本思路,以科学防控融资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副行长李虹基于人民银行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工作,提出鼓励创新、审慎监管的基本原则,介绍了人行牵头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电子商务法》、《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影响和立法进展情况,以及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筹备问题。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副局长傅平江分别从社会价值、商业价值、互联网融资本身的健康价值方面阐述了服务实体经济、提高资金配置效率、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并提出三点建议:构建和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制度,以适应市场的变化;从法律意义上研究互联网融资的法律属性;重视金融消费者保护,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和法律救助机制。

  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廖育奎指出,互联网金融对我们的生活、社会、市场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包括今年7月份以来的股市波动,互联网技术助推了高杠杆配资。目前,在私募基金、众筹等领域,存在监管制度供给不足。在互联网金融跨越式发展的时期,要在监管制度与市场发展的匹配方面做好更深入的研究。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亦秋谈到金融是我省提出的七大万亿产业之一,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已进入明年立法计划的二类项目。接下来要更深入地研究地方立法的权限及立法需求,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将理论研究转化为制度构建,并且要重视培养金融法学方面的人才,促进浙江金融产业的发展。

  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章恒筑介绍了商事审判和互联网金融司法的情况,以及省高院民二庭关于推进市场化和法制化、企业破产审判工作、金融改革的司法保障、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贯彻等重点工作。章庭长还以“蛋炒饭和饭炒蛋”的比喻生动地解释了“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概念的部分交叉与重合。互联网金融不仅涉及到金融监管还涉及到社会治理,要发挥民商法的作用,并完善破产法在互联网融资市场主体中的适用,避免从野蛮生长到刑事处罚的跳跃。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冯仁强认为,互联网金融实际上是基于互联网平台的民间金融,本质上更多的是民间金融。它基于互联网这个信息交换的平台使资源能更有效地流动,但也会使风险积聚。许可和风险管理是传统金融的两大特征,对于互联网融资市场的主体资格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此外,基于互联网金融的涉众特点,监管部门应对相关风险进行更有效地公开与揭示。

  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姜丛华指出,金融的核心是资金的流动,包括资金的流动与实体经济相结合,以及资金的持有者在这样的流动过程中能实现利益。在探讨制度构建的过程中,也要研究在新形势下原有的法律应如何执行,在互联网融资市场中该如何适用等问题。重点要明晰主体的定位及权利义务,区分违规风险和正常经营风险,并构建规范的信息披露平台。

  会议安排了主旨发言,由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杭州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陈桓主持。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郑曙光、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詹魏、浙江普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沈宏斌、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法律部总经理魏洋等多位专家学者围绕互联网融资法律制度创新构建主题,从各自研究和工作实践的角度作了精彩演讲。

  在主题发言与自由讨论阶段,与会者围绕有关议题开展热烈研讨。

  “P2P网贷融资法律制度研究”议题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章恒筑主持。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李政辉教授强调在互联网融资法律制度构建过程中公法调整的重要性。大量传统的法律部门面临着公私融合的趋势,但公私融合和公法调整的必要性依然不能从根本上否认公法与私法区分的必要性。李政辉教授还对P2P监管与行政手段、信息公开等问题作了阐述。温岭市人大法工委主任林晨基于P2P网贷目前的模式特征以及风险防控问题与专家学者们进行了交流。浙江金元律师事务所的曹红光律师就其“夹层”融资实务法律问题的研究成果作了发言。

  “股权众筹法律制度研究”议题,由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清旺主持。浙江普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沈宏斌、浙江农林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张永亮、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童卫华等就互联网股权众筹中的合格投资者标准设计、资金存管制度落实、股权众筹豁免制度以及融资者信息披露义务等现实的制度需求进行分析论证,并对恒生homes系统引出场外配资法律问题进行了激烈地探讨。

  “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与地方金融立法研究”议题,由李有星会长主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叶良芳提出了互联网融资中面临的刑事风险以及解决对策,并强调学科交叉研究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制度构建中的重要性。浙江资产管理公司薛雨辰基于银行和资产管理的角度就权利主体方关心的抵押权的合法性进行论证。各位专家积极交流与互动,就大会主题相关的法律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为互联网融资制度的构建和创新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观点。

  在会议研讨过程中,专家学者们高度重视理论与实务的交流,以互联网和法治的思维看待当前的互联网金融市场,力求在企业融资和消费者保护中找到平衡点,在风险防控与金融创新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各位参会人员本着谨慎、求实、包容、创新的精神,在学术争鸣中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理论与实务研究的进步。

  本次年会对参会的优秀论文进行了评选,金幼芳博士等5篇文章获论文一等奖,汪彩华等9篇文章获二等奖,梁偲等18篇文章获三等奖。经研究会理事会审议通过,聘请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副行长李虹为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增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亦秋、浙江众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许斌、浙江普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沈宏斌为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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