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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法学会教育法治研究会在云南财经大学成立

时间:2015-12-07   来源:云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2015年12月4日,云南省法学会教育法治研究会成立大会在云南财经大学胜利召开。云南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齐康、云南财经大学副校长全洪涛出席大会。云南省法学会、云南省教育厅和部分在昆高校的领导和嘉宾及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师生共100余人参加大会。大会由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石现明教授主持。

  会议首先宣读了云南省法学会关于成立教育法治研究会的批复,审议通过了教育法治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教育法治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聘任了研究会顾问。云南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桂正华当选云南省法学会教育法治研究会会长。

  齐康代表云南省法学会致辞。齐康在致辞中指出,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进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级各类学校的发展环境、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已经或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急需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因此,云南省法学会决定,依托云南财经大学法学师资队伍和法学研究实力,成立云南省法学会教育法治研究会。云南省法学会教育法治研究会的成立,填补了我省教育法治建设研究的空白,为我省从事教育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的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搭建起了沟通、交流、合作的平台,对创新教育法学理论、推进教育法治建设,更好地服务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全洪涛代表云南财经大学发表讲话。全洪涛在讲话中指出,云南财经大学有崇德尚法的优良传统和深厚的法律底蕴,依法治国必须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教育和教育改革必须走法治化道路。云南省法学会教育法治研究会的成立顺应时代之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必将开创我省教育法治理论研究的新局面,必将为推动我省教育法治化和法治宣传教育做出重大的贡献。凭借雄厚的法学师资队伍和教学科研实力,云南财经大学和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有实力、有信心为办好教育法治研究会作出积极贡献。作为挂靠单位,云南财经大学将尽可能地为教育法治研究会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支持。

  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云南省法学会教育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佴澎教授代表云南省法学会教育法治研究会和桂正华会长做了发言;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高崇慧教授代表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做了发言。

  随后召开了云南省法学会教育法治研究会第一届学术研讨会。研讨会由云南省法学会教育法治研究会副会长石现明教授主持。云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李光洪处长、云南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雷韬处长、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法学院院长张树兴教授、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莫光耀教授、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徐燕斌教授、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张吟竹副教授等专家围绕“依法治校”的主题做了精彩的报告和深入的交流探讨,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高崇慧教授做了精彩点评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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