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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不动产法论坛在中央财大召开

时间:2015-12-07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2015年11月22日,“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不动产法论坛”在中央财经大学学术会堂202报告厅隆重举行。会议由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主办,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和法律出版社协办,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财经法学》杂志社和中央财经大学不动产法研究所承办。

  来自首都各高校、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法制办,北京市国土、住建、政府法制部门、仲裁委以及不动产开发、建设、金融、高端咨询、出版等企业单位的一百五十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教授,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苗林,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郭锋教授,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司杨佳燕副司长等出席会议。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罗正群主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行政负责人吴韬、《财经法学》杂志主编陈华彬教授作为嘉宾出席会议。中央财经大学以及清华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等首都高校法学院数十名同学到场学习。

  成立大会第一阶段由中央财经大学不动产法研究所所长尹飞教授主持。首先由清华大学法学院程啸教授代表不动产法研究会筹备领导小组对大会报告了研究会筹备情况。他指出,不动产是现代社会中具有基础意义的财产类型,是重要的生产要素。不动产法律制度的完善,不仅是生产要素市场建设的基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环节。为了实现在不动产法领域立法、司法、执法以及学术研究力量、资源的整合与协同创新,打造不动产法领域高端国家智库,经尹飞教授和他本人提议,以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发起单位,发起设立本研究会。

  随后,尹飞教授简要介绍了《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组织规则(草案)》、《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选举办法(草案)》的内容,经全体会员表决,一致通过了两项草案。

  按照《选举办法》,全体会员选举出了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第一届理事。第一届理事会选举出了常务理事以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原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田玉玺同志当选会长,程啸、常鹏翱、陈现杰、高秦伟、高圣平、姜军、雷运龙、林志炜、刘燕萍、尹飞、于飞、袁华之当选副会长,尹飞当选研究会秘书长。在第一届常务理事会共计33位常务理事中,来自高校的10人,中央国家机关7人,北京市机关及仲裁委的7人,全国性行业协会2人,企业界4人,律师界2人。有效兼顾了各界别、各行业。全体114位理事中,广泛涵盖了首都各大高校不动产法领域的主要学者以及国家和北京市不动产立法、审判、执行、执法等部门具有丰富经验和较高专业水平的同志,还涵盖了不动产法领域的建筑企业、开发企业、金融企业以及法律服务行业的相关同仁。秘书处设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成立大会第二阶段由清华大学程啸教授主持。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苗林同志向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授牌并颁发会员证。田玉玺会长和尹飞秘书长分别代表研究会接受了牌匾和会员证。苗林书记代表北京市法学会,对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成功召开表示了热烈祝贺。

  苗书记指出,当前法学研究正处在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以习近平总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历史经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创新发展治国理念,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为首都法学研究事业增添了智力优势和人才储备,也是进一步完善市法学会的统一体系,贯彻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体现。苗书记代表法学会对不动产法研究会提出了以下几点希望: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市委的精神。希望不动产法研究会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系列讲话为指导,保持增强研究会的政治性,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拥护者和忠实捍卫者,深刻领会政治性是法学工作的灵魂,是第一位的要求。加强法学意识形态的引领,积极引导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大是大非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做到不窃位、不缺位、不失声。二是发挥人才优势,为不动产法研究搭建学术交流和成果展示的平台。不动产法要以办好年会、研讨会为抓手,建立年会、论坛和其他学术活动规则,建立实务部门与科研机构之间,不同科研机构之间研究的新机制,为培养中青年法律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氛围,努力将研究会建设成学习型、协同型、智库型的研究会。三是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法学研究,推出一批能解决实际问题的研究成果。注重学术和实用性结合,并向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倾斜,争取成为首都法治建设的智囊团和思想库。四是加强研究会规范化建设,更好为会员服务。他殷切希望不动产法研究会多创造经验、多培养典型,为首都法治核心智库的建设贡献力量。

  随后,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田玉玺会长代表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发言。就研究会的工作,田会长强调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服务国家和首都法治建设事业。要坚持海纳百川,胸怀开放包容的作风。积极凝聚共识、求同存异,共同努力把学会事业推向前进。要踏踏实实有所作为,积极组织各位同仁参与国家和北京市不动产领域相关立法起草、论证、咨询和法制宣传,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成立大会第三阶段由当选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秦伟教授主持。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教授首先代表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和所属57个研究会对北京市法学会又增加了新的成员、对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的成立,以及第一届理事会的产生表示热烈的祝贺。

  李仕春教授指出,这些年来在北京市委、市政法委领导下,北京市法学会事业蒸蒸日上,特别是在苗林书记领导下,这些年在研究会规划建设、履职能力都有很大的提升。很多方面走在全国地方法学会建设前列,很多经验值得中国法学会进行复制、进行推广。李仕春教授强调,第一,北京市法学会成立不动产法研究会开了全国之先河。这样一个以问题为导向、打破学科界限的研究会,能够使得各方面、各学科的专家学者都能参与进来,共同研究不动产这个非常复杂、重大、关切民生的问题。这种做法符合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建设、发展的方向。第二,北京市法学会给了年轻人更多的舞台。在田玉玺会长的领导下,不动产法研究会的副会长以年轻人为基本班子。他非常欣喜地看到很多年轻人在我国的法治建设全面推进的过程中,都能崭露头角、展示自己的才华,为国家、为社会做出了贡献。相信这些年轻人都能够担当起国家的重任、社会的重任。第三,不动产法研究会理事的来源非常丰富,结构合理。作为地方法学会不满足于仅在地方发展,而是让中央的高校、中央的有关部门都能参与进来。而且身份、职业非常合理,尤其是吸收了16位执业律师的参与。

  李仕春主任寄语研究会,希望研究会能够成为各位理事和会员理论交流的平台;能够成为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推进司法改革、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咨询平台;能够成为广大会员和理事展示成果、展示才华的平台。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在讲话中指出,不动产在财产中起到基础作用,进一步推进不动产法的完善是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不动产领域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核心环节。王利明教授强调,当前不动产法治建设中应当着重如下问题:首先,自然资源产权的基础理论研究需要加强,应当把如何维护生态、保护环境作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重心。第二,进一步构建完善科学的不动产权利体系。第三,尽快启动不动产登记法的起草工作。第四,不动产税制制度改革有待深入研究。如何从公平正义角度出发,对各类房地产税费、土地出让金、物业费等的相互关系进行有效协调,尚待法学界尤其是财税法之外的学者进一步关注。此外,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土地之外各类自然资源使用权会更多地通过市场方式进行流转,与此相关的税费如何设计,也需要大家更多地关注。

  王利明教授指出,北京市法学会成立不动产研究会恰逢其时,研究会汇集了高校、法院等各方面的人才。希望大家利用这个平台,对不动产的问题展开深入研究,为国家不动产法制度的完善建言献策,也为不动产法学的繁荣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至此,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成立大会的全部工作顺利完成。

  成立大会之后,举行了首届不动产法论坛,本次论坛围绕不动产审判与执行实务、不动产统一登记及不动产权利体系构建三个议题进行。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高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雷运龙、北京大学法学院常鹏翱教授、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副总登记师刘燕萍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于飞教授,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务院法制办处长李富成博士等分别以《强制执行中的不动产法律问题》、《多元的物权法源及其适用规律》、《对构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几个重大问题的思考》、《“农民集体”与“集体经济组织”:谁为集体所有权人?》、《不动产法研究思路的若干思考》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主题发言。特邀嘉宾、《财经法学》主编陈华彬教授以《进一步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若干思考》为题进行了主题发言。

  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副主任陈现杰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高圣平教授以及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司杨佳燕副司长分别就主题发言进行了评议。研究会副会长姜军、常务理事刘萍芳、刘映春分别主持了相关议题。

  论坛闭幕式上,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行政负责人吴韬做总结发言。他代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祝愿研究会今后各项事业繁荣昌盛,为北京市和我国的不动产法人才培养、学术研究,以及不动产法治建设贡献一份力量。作为发起单位和秘书处所在单位,中财法学院将继续支持研究会的工作,做好人力资源、智力资源和后勤服务的保障。同时,吴韬也对多年来来自社会各界的帮助表示感谢,希望在场各位领导、专家、朋友一如既往地继续关注、关心、支持、帮助中财法学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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