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07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2015年11月22日,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法研究所、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华夏亮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起,经北京市法学会同意成立的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及北京市人大、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律师协会委派代表出席大会并致贺。出席大会的还有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首批130余名个人会员及北京市有影响力的多家媒体,共150多人。
大会由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主任毕文强律师主持。
首先,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教授致欢迎辞并介绍清华大学法学院。尔后,毕文强律师代表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筹备领导小组向大会汇报了物权法研究会成立的筹备情况,并对北京市人大、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律师协会以及所有帮助和支持物权法研究会成立的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随后,大会表决通过《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组织规则(草案)》和《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第一届组织机构选举办法》,并依照前述《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崔建远当选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会长。
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为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授牌并致辞。对物权法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同时提到北京作为首都,学者的力量和资源等都是其他城市不可比拟的,法治建设应该走在全国的前面,因此希望物权法研究会能够利用好首都丰富的学术资源、学者资源,整合学科和专家的力量,对党和国家的法治建设做出贡献,为北京市人大的立法活动发挥聪明才智。并祝愿新成立的物权法研究会在会长崔建远教授的带领下,在各位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及广大会员的共同努力下,把学会建设好、把力量发挥好,切实开展好法学研究,为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首届会长崔建远教授首先向关心、支持物权法研究会成长和发展的北京市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和北京市法学会表示感谢;同时表示党的“十三五”规划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为完成“十三五”规划作贡献上来,是包括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在内的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神圣而光荣的时代责任。就物权法治领域而言,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在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重要时期,物权法治领域面临的情况十分复杂。作为专业性强、理论性强、与实务工作结合紧密的北京市法学会下属研究分会,物权法研究会必须坚持开展大量有影响、有特点、有实效的工作。崔建远教授进而提出物权法研究会今后工作的初步打算:第一,牢固树立“立足北京、研究北京、服务北京”的指导思想,坚持做好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深化对策研究,为北京市法治实践做好更多有效的智力参谋;第二,不断创新研究平台和研究机制,凝聚北京市的人才和资源优势,拓展物权法及相关财产法学研究的新局面,提升研究成果产出的价值和转化率;第三,大力加强自我管理和自身建设,自觉服务于人民群众,自觉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努力成为北京市法学会下属研究分会的新标杆。
针对当前物权法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的热点问题,举办了专题学术报告会。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楼建波作了题为《农地流转中的三权分置》的主题报告,详细阐述了当前存在于农用地流转中的现实状况及应对策略。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高圣平以《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发展与展望》为题,结合即将出台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新发展进行了归纳总结。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保玉以《我国担保物权制度的立法改进与规则完善》为题,从法律规范的分析角度对我国担保物权制度的立法改进作了详细阐述,并结合实践发展情况对未来立法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随后,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洪亮教授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周伦军法官对上述专题报告进行了评议,现场参会人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会取得了圆满成功。
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是由首都从事物权法及相关财产法学研究与实践的专家学者与实务界人士组成的学术性群众团体,于2015年10月12日经北京市法学会批准成立,是北京市法学会的下属研究分会,是由“法律学术界、实务界和相关政府机构”共同参与的首都物权法及相关财产法学研究平台。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的成立和相关活动的开展,必将为北京乃至全国范围内物权法及相关财产法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司法实践产生积极而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