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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4》发布

时间:2015-08-05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部门权责清单(第一批)的决定》正式发布、广东省司法改革试点正式启动等入选法治建设十大亮点。

  广东省法学会组织撰写的2014年度《广东法治建设年度报告》(下称《报告》)近日出版发行。这是广东省法学会第二次向社会发布全面、系统、权威的地方法治建设年度报告,由省法学会组织撰写。《报告》梳理了2014年广东法治建设十大亮点,“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部门权责清单(第一批)的决定》正式发布,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广东省司法体制改革方案获中央批复,司法改革试点正式启动”、“《广东省人民政府规章立项办法》等4项行政立法工作规章颁布实施、我省行政立法体制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等入选。

  客观展现法治建设年度状况

  2014年既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法治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广东省法学会编辑出版的这本《广东省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4》,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突出维护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司法保障制度等重点,全面搜集、整理我省立法、行政、政法工作、司法改革、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法制宣传、粤港澳司法协作等方面的相关情况和数据,系统反映了2014年广东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广东建设的年度发展状况,内容丰富、数据翔实。

  作为对广东一年法治建设的盘点,组织撰写发布《报告》具有重要意义。省政协副主席、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说,概括起来:一是作为窗口集中展现广东一年来的法治建设新成果,凸显广东法律界、法学界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司法公正等方面所作出的新努力和取得的新成效;二是作为阵地广泛宣传广东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面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新举措,让国内外了解广东的法治环境;三是作为平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普及,弘扬法治精神,繁荣法治文化,推动形成人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四是作为项目通过法治实践与理论的融合,“重在实效、贵在坚持”,努力把它打造成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的品牌,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推进”,助力我省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总结经验精心调研撰写《报告》

  撰写发布工作是在总结去年经验的基础上推进的,广东省法学会高度重视2014年年度报告的调研撰写,并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15年2月,广东省法学会制定编写发布工作方案,继续组建了以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为主的法学学者和实务部门专家相结合的编写团队,正式成立了编委会和编写组,编写组广泛调研收集资料,全面综合分析提炼,客观反映广东法治建设成就,于2015年4月中旬完成了初稿。初稿分别发送省委政法委研究室、省政府法制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知识产权局、省政府港澳办、省依法治省办、省社工委、省社科院等单位及中山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大学等大专院校专家教授征求修改意见,在广泛收集各家意见的基础上几经认真讨论、反复修改,最终定稿。并于2015年7月向社会各界公布。

  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瑞光介绍,《报告》全文共6万8千多字,内容包括2014年广东法治建设十大亮点、前言、依法执政、人大工作、法治政府、政法工作、司法改革、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理、生态文明法治、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制宣传、粤港澳法律协作、结束语和附录等14个部分。全面搜集、整理我省立法、行政、司法、法学教育、法制宣传、司法协作等方面的年度数据,在此基础上分析、归纳、总结我省2014年度法治发展状况,以期为社会各界了解广东省法治发展状况提供参考。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成效显著

  《报告》指出,2014年广东省在法治建设和发展的各个方面都取得了积极的进步:在依法执政方面,广东省委通过了《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的意见》,依法治省各项工作持续推进。

  在人大工作方面,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2014年有7部地方法规由“地方立法高校联盟”起草,首部由高校立法研究基地起草的地方法规《广东省信访条例》颁布施行。

  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部门权责清单(第一批)的决定》正式发布,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广东省人民政府规章立项办法》等4项行政立法工作规章颁布实施,行政立法体制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

  在政法工作方面,广东省司法体制改革方案获中央批复,司法改革试点正式启动,多项改革措施开始推进;与此同时,法院、检察院、公安以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也稳步进行。

  在知识产权工作方面,管理部门为加强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出台了许多新举措,全省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在社会治理方面,围绕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组织的管理、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等基本问题,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重要规定,推动了社会治理的法制化建设。

  在生态文明法治方面,通过立法和行政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充分利用地方立法特别是特区立法创新生态保护制度。

  在法学教育、法制宣传和法学研究方面也取得了长足进步,我省两所高校首次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获批三项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

  在粤港澳法律合作方面,继续深入贯彻落实CEPA、《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等合作框架,在法律服务、司法协作等方面均有所加强。

  为走在全国前列“继续先行先试”

  《报告》认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不足。2014年是广东法治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在这一年,既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这样新机构、新制度的出现,也有权力清单、行政审批改革这样持续推进的改革中的新突破。总体而言,法治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相关改革措施稳步推动。但是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来看,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依然存在不足:例如一些领域、一些部门仍然存在着体制性障碍有待解决;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法治文化等“软环境”还有待加强。

  2015年1月17日,广东省委通过了《贯彻落实的意见》,提出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努力在依法治省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适应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先行先试,努力推动我省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事业中,广东必将继续“先行先试”,在法治建设领域取得新的成绩。

  2014 年广东法治建设十大亮点: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部门权责清单(第一批)的决定》正式发布,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2.广东省司法体制改革方案获中央批复,司法改革试点正式启动。

  3.《广东省人民政府规章立项办法》等4项行政立法工作规章颁布实施,我省行政立法体制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

  4.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挂牌成立。

  5.广东集中打击整治涉黄问题成绩斐然,专项行动破案逾千宗。

  6.省人大常委会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2014年有7部地方法规由“地方立法高校联盟”起草。

  7.《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修订,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单位缴费比例实现了全省统一。

  8.商事制度改革全面铺开,全省新登记企业及其注册资本分别增长41.4%和121.2%,改革成效显著。

  9.广东新规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堵住“减刑造假”漏洞。

  10.首部由第三方起草的地方法规《广东省信访条例》颁布实施,省委、省人大选派170余位法学专家组成宣讲团赴各市、县进行宣讲,普法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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