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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与企业关系学术研讨会在河南商丘师范学院举办

时间:2015-07-13   来源:河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2015年7月4日至5日,由河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商丘师范学院等单位共同主办的“经济法与企业关系学术研讨会”在商丘师范学院举行。河南省法学会副会长、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华小鹏教授,北京市经济法学会首任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刘文华教授,北京市经济法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徐孟洲教授等出席会议,来自中国政法大学、首都经贸大学、湘潭大学、兰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商丘师范学院等高等院校的法学专家、学者及律师50余人参加研讨会。

  刘文华教授在总结发言时表示,要通过对经济法在我国发展历程的回顾,进一步梳理经济法基础理论。中国人民大学朱大旗教授在致闭幕词时强调,加强对“经济法与企业关系”相关内容的研究和探索是时代发展的需要,将对我国经济法的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会议认为,2013年中央作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现行经济法(学)中应充分体现“市场决定”这一要素,现代经济法实质上就是现代市场经济法,市场决定在实践中往往是通过企业发展来实现的。

  会议收到专题论文20余篇。与会人员围绕经济法的本质和功能、经济行政法与经济法、企业在经济法体系中的定位、市场基础作用等论题进行了充分的研讨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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