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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铜川市法学会民事应用法学研究会召开法学研究座谈会

时间:2015-06-05   来源:陕西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为了更好服务“法治铜川”建设,充分发挥法学会及下属研究会在法治实践中的积极作用,5月26日,铜川市法学会民事应用法学研究会组织召开法学研究座谈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区县法院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市仲裁委员会、市总工会、市信访局及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企业代表共二十余人参加研讨。座谈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法学会副会长张力主持,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张百川、秘书长史娟参加。

        这次研究座谈以公正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主题,深入探讨企业除名决定的送达及效力;劳动合同中竞业限制或者保密条款履行中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如何处理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劳动者自行办理社保手续交纳社保费用后,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社保费用等三个在法学实践中经常遇见的问题进行研讨座谈。

        在为期半天的讨论中,参会代表踊跃发言,以案说法。市中院民一庭庭长、市民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周少英列举了市中院在近几年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遇到的一些突出案例,以及由于法律文书“送达”不规范引起的诉讼问题;陕西秦人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世锋谈到国企和民营企业在劳动争议中存在不平等性,所以造成劳动争议难解决,相关的法律法规难以完全贯彻;市仲裁院院长井西荣从社会保险角度阐述了劳动关系存在的基础,以及仲裁难执行的问题;市总工会多国锋提出《劳动法》的本意是保护劳动者的,所以在处理劳动争议的过程中应该适当偏向劳动者。与会人员纷纷发言,围绕“送达”展开争论,提出在法治实践中关于法律文书“送达”的规定还有很多不适应或者说存在漏洞的地方,造成操作难、取证难等等情况,亟待改变。

        通过这次研讨座谈,参会的法律、法学界代表对这种搭建平台,各方参与、共同研讨的形式普遍认同,表示一定要多参与此类研讨活动,推进依法治市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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