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02 来源:安徽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5月27日,职务犯罪违法所得处置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安徽大学召开。会议由安徽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安徽大学廉政法治协同创新中心、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共同举办。安徽大学纪委书记胡小松、安徽省法学会秘书长孙荣传出席会议,安徽大学台湾研究中心主任、廉政法治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郭志远教授主持会议。
胡小松代表学校致辞。他提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如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用法治理论指导廉政建设,是理论界和实务界面临的重大课题。孙荣传认为,这次研讨会意义重大,研讨课题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也反映了当前司法执法实践的迫切需要,研究这一课题,必将有利于推动我国相关立法进程,杜绝司法执法行为的随意性,使我国的反腐败从人治走向法治。
在交流研讨环节,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唐胜春围绕违法所得处置与追缴、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阐述,并就违法财产如何计算、没收的范围等提出自己的建议。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少军从国际公约规定及实践、我国刑诉法对财产没收程序规定、违法所得财产追回与处置机制的构建等方面作主题发言。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余翔、安徽农业大学法学系胡志斌教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陈吉双法官、安徽大学廉政法治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行江副教授、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卜庆永、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奚玮教授、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卢灿民、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赵磊法官,分别从司法实践角度、财产没收程序性质的界定、实践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等方面作具体的介绍与交流。
最后,参会人员就违法所得财产的界定、财产没收追缴、财产扣押冻结等问题展开热烈的讨论。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有关人员、宿州市法院系统的法官、安徽大学法学院和安徽大学廉政法治协同创新中心的师生共70余人参加此次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