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01 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2014年12月7日下午,省法学会旅游法学研究会学术年会在杭州召开。本次会议由省法学会旅游法学研究会主办,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旅游发展与法制研究中心承办。来自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的专家学者共30余人参加了年会。
会议以“科学旅游观•现代治理•旅游法治”为主题展开热烈的研讨与交流。会议分开幕、主题研讨、主题报告、自由发言、总结五个阶段进行。与会专家学者分别围绕国外乡村旅游政府功能、安吉县乡村旅游的规范与提升、健康旅游产业发展与政府作用、打造浙江省旅游万亿产业的政策解读、从大运河治理模式看政府旅游管理等问题展开交流与研讨。浙江农林大学旅游与健康学院郑国全教授、安吉县风景与旅游局罗福娣副局长、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陈吉芬处长、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周鲁耀讲师等先后作了主题发言。专家学者指出,就国外乡村旅游中政府功能而言,我国在乡村旅游方面还有很多需要学习借鉴的地方,尤其很多细微的规范引导工作更应完善。从台湾地区乡村旅游的运行机制来看,一种做法是在保持共性的基础上力图多元化。如在某一种类型的农业基础上发展出一些经典的休闲农业观光旅游类型,各种农业资源相互借鉴,形成一个联合体。政府引导方面,对市场规范运作制订了详细的发展规划,政府从技术上、知识辅导上、宣传上都加大了支持力度。就安吉县乡村旅游问题而言,与会的相关旅游局领导和专家在提出诸如农家乐定位、农家乐监管、农家乐执照办理等问题的基础上,也介绍了安吉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诸多经验。针对健康旅游产业发展问题,专家提出了如何让政府在这一过程中积极发挥作用的具体思路与建议。
浙江工业大学社会发展处副处长石东坡教授、重庆市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陈永标教授对主题研讨内容分别作了精彩点评。
在主题报告阶段,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章剑生教授作了 “《旅游法》的行政法解读”主题报告。他首先从行政法的角度解读旅游法,认为旅游法是一部集民法、行政法为一体的综合法。其次,从行政法的角度谈旅游法的适用问题。针对旅游法学术研究问题,章教授认为,研究旅游法不能简单地把行政法套用过来,正确的方法是以问题为导向,研究旅游中的特定问题,但是必须建立在行政法的基本原理之上。
与会者围绕前面各位专家学者的发言和主题报告内容,展开灵活、热烈的自由发言和互动交流。最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院长侯作前教授、省法学会研究部胡铮副主任从不同角度对会议作了总结,提出了旅游法学研究会下一步工作的方向与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