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23 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2015年1月16日上午,浙江省绍兴市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召开成立大会。绍兴市政府副秘书长、绍兴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张海龙,绍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马永定,以及绍兴市法学法律界代表7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绍兴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秦甫主持。
秦甫秘书长首先介绍了仲裁法学研究会的筹备工作情况,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马永定宣读了市法学会的批复,并向新当选的仲裁法学研究会会长秦甫授牌。
张海龙副主任要求仲裁法学研究会要把仲裁、法学、研究三者结合起来,使之名符其实。一要秉承宗旨,履行职责。围绕宗旨和任务,组织研究、开展交流、参与服务、培养人才、评选成果、促进转化;二要潜心研究,提升转化。通过研究提出新思路新课题,指导工作实践,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对接;三要履行义务,维护组织。发挥会员之家的作用,团结组织会员担当职责、开展工作,争取走在全省前列。
秦甫会长表示,仲裁法学研究会将努力做好三方面工作:一要抓好课题研究。充分运用绍兴金融仲裁院和各专业仲裁中心的优势,积极开展建设工程、房地产、金融领域法律问题研究;二要抓好队伍建设。积极吸收一批热衷仲裁法学研究、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社会人士,增强研究力量;三要抓好成果应用。编发《绍兴仲裁》简报和《今日仲裁》杂志,扩大发送范围,提高仲裁法学研究成果的知晓率、应用率和转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