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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社会建设与社会法治论坛在华北电力大学举行

时间:2014-12-22   来源:河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12月17日,河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社会建设与社会法治论坛在华北电力大学隆重举行

  12月17日,河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社会建设与社会法治论坛在华北电力大学隆重举行。河北省法学会副会长田沧生、华北电力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张金辉、中国社工协会副秘书长王红卫、保定市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王惠鹏、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苑英科等领导出席会议。成立大会由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法政系主任沈长月教授主持。

  本次大会的召开受到省内外有关单位和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来自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河北省法学会、河北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河北经贸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师范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金融学院、保定学院、河北省社科院、保定市委社区办、保定市政府法制办、保定市妇联、北市区政府、北市区人民法院、北市区人民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

华北电力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张金辉教授致开幕词

  上午九时,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华北电力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张金辉教授致开幕词。张金辉书记在开幕词中指出,河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是河北社会法学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华北电力大学的一件幸事,并代表华北电力大学全体师生员工,对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各位领导和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

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苑英科教授致欢迎词

  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苑英科教授代表学院致欢迎词,详细介绍了学院学科的发展现状和建设成果,并感谢各位领导对学院建设和发展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尤其是河北省法学会的信任与鼓励。同时对给予指导的相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以及付出辛勤劳动的老师和同学,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法政系主任沈长月教授主持会议

  会议由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法政系主任沈长月教授主持,并作《关于河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成立筹备工作报告》,详细汇报了筹备情况和学科、科研、对外交流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建设成果。

  大会按照通过的《河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组织规则》选举产生了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会长与名誉会长等领导机构和组成人员。华北电力大学党委书记吴志功任名誉会长,张金辉副书记、副校长担任会长;副会长由苑英科、沈长月、孟庆瑜、郭广辉、张继良、孟利民、王儒靓、国万忠、马立民、刘立霞、陈玉忠、纪常造等河北高校的12位院长或主任担任;甄增水担任秘书长,刘志军、郜庆担任副秘书长。

河北省法学会副会长田沧生讲话

  选举结束后,河北省法学会副会长田沧生代表河北省法学会发表了重要讲话。田会长首先对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对承办单位华北电力大学表示了衷心感谢。讲话指出,社会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是我省法治建设的一大盛事,对于聚焦各方法学人才、聚集全省法学研究资源、创新法学研究成果、推动我省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将发挥重大作用。田会长具体就社会法学研究会的工作及自身建设明确提出,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成立社会法学研究会的重要意义,研究会要尽快运转起来,发挥作用,一是要全方位开展研究,二是要多渠道开展活动,还要下大力气推出研究成果。最后,田会长希望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勇于担当,善于创新,抓住机遇,奋发有为,努力推动社会法学研究事业的新发展。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副秘书长王红卫代表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对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祝贺

保定市社科联副主席、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王惠鹏对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祝贺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专门发来贺信,对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表示愿意与河北省社会法学研究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中国社会法学与社会法治事业的蓬勃发展。

  17日下午,“社会建设与社会法治论坛”在综合楼学术报告厅举行,胡宏伟博士作了题为“社会法的需求与挑战:来自社会科学研究的证据”的学术报告,与会学者进行了热烈讨论和深入交流。

河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社会建设与社会法治论坛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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