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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副会长出席中国作协作家法律服务团成立仪式并讲话

时间:2015-12-04   来源:中国作家网  责任编辑:elite

  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积极推动文学事业繁荣发展、不断开创作家维权工作新局面,12月3日,中国作协作家法律服务团成立仪式在北京中国现代文学馆举行。中国作协党组书记、副主席钱小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中国作协副主席张健、陈建功、张抗抗等出席成立仪式。中国作协书记处书记白庚胜主持仪式并宣读了作家法律服务团成员名单。

12月3日,中国作协作家法律服务团成立仪式在北京中国现代文学馆举行

  钱小芊在讲话中指出,依法维护作家权益,是作协做好团结服务作家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中国作协的重要责任,也是广大作家对中国作协的殷切期望,这对进一步激发广大作家的创作活力、保护文学原创、促进文学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作协一直以来重视维护作家合法权益,中国作协权保办多年来坚持密切联系作家,主动了解作家维权诉求,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调解维权纠纷,组织作协维权工作的交流和培训,开展了一些有重大影响的维权行动,受到广大作家的信任与肯定。但是,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文学作品生产和传播方式不断变化,作家面临的版权、著作权保护等法律问题也日益复杂,发现侵权难、法律诉讼难等问题日益突出,中国作协维权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原有的以调解纠纷、普法宣传为主的维权工作,已不能满足广大作家对作协组织维权工作的要求。在此情形下,中国作协成立作家法律服务团,是因应形势的发展,对现有维权工作的拓展与延伸,是一种尝试与探索,也是新形势下中国作协对作家维权工作的一种鲜明态度。希望作家法律服务团成立后,能够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专业律师、律所在作家维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作家提供解决维权纠纷的便利通道,为作家维权诉讼提供支持和帮助。

  阎晓宏在讲话中向中国作协成立作家法律服务团表示祝贺。他谈到,作家法律服务团的成立将成为作家维权史上的重要事件,将推动作家维权取得更大进展。伴随我国文学事业的发展,作家权益保护亟待重视。互联网时代,作家维权面临更大困难,这一方面要求行政执法跟得上,另一方面需要专业人士对日益增多的版权诉讼提供支持,从而建立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作家法律服务团不仅能为作家创作解除后顾之忧,而且将提高其他领域版权保护的整体水平。国家版权局也将进一步加强同中国作协的联系,在作家维权方面采取更多切实有效的举措。

张文显副会长出席中国作协作家法律服务团成立仪式并讲话

  张文显在讲话中说,文化的繁荣发展离不开作家群体创作创新,也离不开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在这个意义上,成立法律服务团十分必要。法律服务团的服务范围非常广泛,维护作家创作自由、保护作家著作权、促进版权合法公平交易等都是应有之义。由于著作权维权十分复杂,牵涉诸多法律要素、程序,因此更需要专业人士提供帮助。作家法律服务团可以采取多种服务方式和渠道,以法律咨询、法律代理、纠纷调解等为作家维权提供支持。希望作家法律服务团也可以促进作家与法律界人士的交流,推动法治文学创作,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陈建功在讲话中表示,近年来,著作权侵权事件屡屡发生,维护作家权益任重道远,大有可为。中国作协党组推动成立作家服务团是作协工作在新形势下新角色的转换,也是增强作协凝聚力的重要举措。此外,加强文学界和法律界的交流能为双方提供启迪,对作家来说,这是一个向法律界学习思考方式、严谨态度和依法治国理念的机会。作为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会长,他认为著作权集体管理和作家个人维权犹如一车两翼,希望有关部门、机构和作家个人加强合作,把作家维权落到实处。

  张抗抗代表广大作家向作家法律服务团的成立表示由衷的欢迎,同时也向参与其中的法律工作者、律师、法学界人士表示真诚的感谢和敬意。她多年来一直关注知识产权保护,在这一领域做了一些事情,遇到了一些困难。她觉得,中国作协成立作家法律服务团体现了作协对文学原创和创新的重视,使得今后的作家维权工作更有底气,作家维权事业更有盼头。它搭建起了法律界和文学沟通的桥梁,通过具体形式把法律服务落到实处,实现了作家与律师的对接,更有针对性和务实性,此举也意味着中国作协大力推动的作家维权实现了法律范围的全覆盖。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焦彦在发言时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作协于2010年10月签订了全面合作协议,围绕专家咨询、委托调解、民主监督、法律服务四个方面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相信随着作家法律服务团的成立,中国作协和北京三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将会有更多的沟通机会,双方的合作机制在促进作家权益保护方面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钱小芊、张健为中国作协作家法律服务团成立揭牌。钱小芊、张健、陈建功、张抗抗、张胜友分别向到会的作家法律服务团特约专家、特约律师及特约律师事务所代表颁发聘书。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原巡视员许超、北京市双全律师事务所主任邓江华、中伦律师事务所赵刚分别发言。他们表示,作家法律服务团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发展历程的标志,是法学界与文学界的第一次合作,是我国版权保护模式的一次创新。作家法律服务团的律师将充分尊重作家的意愿,严格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司法、行政多种途径有效制止侵权行为,让作家的权益得到最大化的维护,激发作家的创作积极性,促进全社会形成尊重作家知识产权的良好的法制环境。大家将运用自己的智慧与才能,为作家法律服务团出谋划策,为作家提供专业化服务,共同为维护作家合法权益贡献力量。

  据介绍,中国作协作家法律服务团采取个人成员与外聘律师事务所相结合的形式,个人成员由法律专家与执业律师组成。作家法律服务团将主要围绕中国作协个人会员为主的广大作家开展以下工作:普法宣传与培训,提供法律咨询意见,选择、推荐律师代理作家诉讼,适时为有需要的作家提供诉讼帮助和支持。目前,作家法律服务团由张平、李明德、许超、蒋志培、马晓刚、李德成、张雪松、邓江华等知识产权专家、律师等组成,并外聘了中伦律师事务所、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等4家在京的特约律师事务所。今后,作家法律服务团“律师事务所备选库”的范围还将逐步覆盖至上海、广州等其他城市,以期为更多的作家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中国作协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作家法律服务团的专家、律师,参加中国作协作家法律服务座谈会的全国各省级地方作协和产业(行业)作协分管维权工作的同志,以及鲁院第28届高研班学员参加成立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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