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6-24 来源:江苏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6月7日,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工作会议暨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成立仪式在南京举行,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充分发挥法学研究在深化法治江苏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推进我省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创新,为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建设先导区作出新贡献。省人大副主任、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公丕祥主持会议,省法学会会长、研究院专家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林祥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是我省依托南京师范大学成立的国内首家以地方法治发展为主要领域的研究机构,成立5年来取得了一批重要理论与应用研究成果,为推进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日前,为贯彻落实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南京师范大学联合东南大学、扬州大学、省社科院等单位共同成立了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与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一体化运作,进一步凝聚江苏法学研究的整体合力。
李小敏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新的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法治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法学研究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深化法治实践、破解法治难题、繁荣法治文化具有重要作用。他希望全省广大法学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坚定不移地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学研究和实践,坚持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咨询研究相结合,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重大法律问题的研究,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的研究,对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推动科学民主立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公正司法,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贡献力量。
李小敏强调,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作为我省重要的法学研究机构,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准确把握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为推进我省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创新作出应有的贡献。要立足于省情,把各项工作放在实现“两个率先”和谱写“中国梦”江苏篇章中来谋划、推进,把回应江苏关切、提供江苏样本作为主要任务,在解决个性问题中探索普遍性规律。要聚焦于法治,把注意力集中到研究法治江苏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上,努力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致力于研究,充分发挥研究机构的作用和优势,努力形成更多的理论研究成果,并努力使研究成果能够转化为党委政府决策的依据、地方法规制定的依据和相关制度政策形成的依据。要着眼于发展,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江苏法学研究事业的发展,推动全省法学骨干人才队伍的发展,推动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自身的发展。
林祥国要求研究院和区域法治发展研究中心进一步明确研究目标和工作重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总结法治江苏建设近10年来的新经验,深入探讨法治江苏建设中迫切需要破解的新难题,前瞻性地探索法治江苏建设的新趋势,为构建全国法治建设先导区献计献策。
法律实务界专家在内的21人被聘为研究院第二届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社科院、南京师范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