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7-08 来源:辽宁省鞍山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鞍山建设,激励越来越多的优秀法学、法律人才脱颖而出,继2012年在全市开展改革开放以来“鞍山市十大优秀法学成果”评选表彰活动之后,日前,辽宁省鞍山市法学会向所属各团体会员单位、学科研究会及有关部门发出通知,部署近期在全市法学、法律界开展首届“鞍山市十大优秀法学、法律专家”评选活动。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做好初评推荐工作;市法学会将依据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情况,组织专家、学者严格评审,优中选优,确保成果丰硕,业绩突出者入选。对于光荣当选者,市法学会近期将专门召开大会进行命名表彰,同时,在会刊、网站及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