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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在南宁市隆重举行

时间:2013-09-09   来源:内蒙古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3年6月6日至7日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广西、内蒙古、宁夏、新疆、西藏自治区法学会共同主办,广西法学会承办的首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在南宁市隆重召开。本届论坛的主题是“民族地区跨越发展与法治保障”。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主任肖育斌,中国法学会服务局副局长孙秀君,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巡视员李涛,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会长彭祖意,内蒙古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宋喜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蓿剑以及广西自治区人大法制办、法院、检察院等单位领导参加了开幕式。来自五个自治区及受邀省市法学会的法学专家、法律实务工作者和各界代表120多人参加了本届论坛。我区由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宋喜德带队,法学会副秘书长斯琴,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党校、内蒙古财大、农大等12人参加了论坛。

  开幕式上,温卡华发表了执情洋溢的欢迎词,彭祖意宣读了首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组委会关于表彰首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优秀论文决定”并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

  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吴大华作了题为“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及反思”的主题报告。

  本届论坛评委会共评出获奖论文86篇,其中我区获得一等奖1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7篇。围绕“民族地区跨越发展与法治保障”这一主题有16位专家学者在论坛上发言。我区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武建军教授、内蒙古财经学院包桂荣教授代表内蒙古获奖作者发言。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剑平、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李远龙分别就16位代表发言作了点评。大家普遍认为,本届论坛获奖论文内容涵盖面广,包括《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各方面内容和有关问题,每位代表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视角独特,为自治区法治建设提供了最直接的实用价值。特别是关大华教授的主题报告更进一步体现了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价值。

  闭幕式上,彭祖意副会长作了论坛总结。第二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承办单位内蒙古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宋喜德接过印章并就如何办好下届论坛表态发言。

  本届论坛希望五个自治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继续围绕《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开展深入研究,为繁荣民族区域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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