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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法学会:在大局中找准位置 在服务中体现作为

时间:2013-10-17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

  吉林省法学会

  (2013年10月11日)

  近两年来,根据中国法学会和吉林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吉林省法学会注重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找准位置,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中体现作为,勇于学习实践探索,通过建立“法律服务站”这一平台,找到了基层法学会大有作为的舞台,充分发挥了法学会在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在,全省共建立“法律专家服务站”、“社区法律咨询服务站”等形式的“法律服务站”191个,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真诚欢迎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其中,辽源市法学会的这一工作多次被《法制日报》、《吉林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为使法律服务站的做法在全省范围内得到推广,8月份,吉林省委政法委和省法学会联合下发了文件,对全省各级法学会建立法律服务站工作做出进一步部署。这里把我们的做法简要汇报如下,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整合资源,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法律实践经验的工作队伍,是法律服务站建立和运行的根本保证。各地法学会立足本地实际,充分挖掘整合各类法律人才资源,加强工作力量保障。队伍构成基本是五部分:一是聘请政法干警、律师等专业法律工作者,采取兼任站长、驻站咨询服务的方式,建强骨干力量;二是聘请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法学教学研究人员,采取地校合作的方式,引入法律专家人才,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三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包括道路交通、医疗卫生、行政执法、社会管理及信访接待、劳动仲裁等行业、部门的专家学者,提供行业性、专业性的法律咨询服务;四是聘请离退休法律工作者,聘任具有丰富经验的离退休老民警、老法官、老检察官在一线常驻服务;五是发展法律服务志愿者,注意将具有较好法律素养、热心公益事业的高校法学院学生、社会人员等,吸收到法律志愿服务队伍中来。依靠这些力量,使法律服务站的工作真正做到能办事、会办事、办好事。

  二、明确职责,准确定位法律服务站功能

  围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为更好地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民生主动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我们对法律服务站的功能做出了明确定位。重点有六个方面:一是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依托服务站和专门工作队伍,及时解答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二是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以第三方身份介入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纠纷、表达诉求;三是实施法律援助,建立法援对象数据库,积极为孤寡老人、低保户、病残人员等困难家庭、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四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采取法治讲座、专题报告会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培育法治精神,提高广大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五是加强基层干部法制培训,提高法律政策水平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做好工作的能力;六是推动法治文化建设,通过设立法治宣传栏、赠阅法律图书、组织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促进基层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发展。

  三、搭建平台,探索行之有效的服务模式

  本着立足社区、阵地前移、方便群众的原则,在群众诉求表达直接、社情民意汇聚、矛盾纠纷集中的基层社区、市县(区)信访局、公检法信访窗口、医疗事故调解中心、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基层公安调解室、预备役部队等处,设立法律服务站,搭建法律服务工作平台。目前,长春、辽源两地已有166个法律服务站常态运行,各地近期还有一批将建成并投入运转。在具体工作方式上,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因情施策,研究探索了四种服务模式:一是基层一线常驻服务。由回聘的退休老法官、老检察官、老民警等专职人员,在一线驻站坐班,开展面对面的法律服务。辽源市交通事故处理中心驻站的5名退休政法干警,去年以来到今年上半年共成功调处交通事故案件4900余件,平均每人每天调解2件以上。二是远程电话受理服务。将聘请法律专家的照片、姓名、专业领域、联系方式在站内公示板上公布,群众可根据不同的法律需求自主选择专家,打个电话即可解决。三是专家集中会诊服务。对群众提出的疑难法律问题,服务站在登记备案的同时,根据涉及的专业领域,协调相关专家进站,举行现场听证会,集中研究答复解决。通过这种方式,解决了多起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实现了当事人满意、涉事部门满意、党委政府满意。四是网络媒体答疑服务。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设置专栏专题,定期请法律专家以案说法、解疑答难、普及法律知识。长春、辽源等地相继在电视台、交通文艺广播电台推出了《说事》、《法在身边》、《做客直播间》等专题节目,深受人民群众欢迎。

  四、完善机制,保障法律服务站规范健康运行

  实践中,我们把加大法律服务站的运行保障摆到重要位置来抓,重点强化了五个机制:一是领导保障机制。主动把这项工作置于当地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之下,列为政法工作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争取政法机关、相关部门、社区(街道)、工青妇、行业组织等方面支持,调动各种积极因素,为法律服务站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组织保障机制。法律服务站的工作离不开法学会的组织、推动和支撑。我们把加强基层法学会建设作为抓好法律服务站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在进一步提高省和9个市(州)法学会工作水平的同时,重点推进县一级基层法学会建设,拓展组织覆盖面,壮大会员群体,打牢工作开展的组织基础。三是经费保障机制。经费问题是决定法律服务站能否长期坚持、有效运转的关键所在。经当地政法委和法学会多方协调,采取市县两级财政筹集一部分,政法机关投入一部分,相关部门、行业、单位、社区支持一部分的办法,保证了法律服务站的经费来源。同时,通过借用、合用、共享等方式,解决了办公场所、办公设备问题,确保了法律服务站正常运转。四是日常管理机制。建立了来信来访接待、电话咨询、专家听证、法律问题解答、案件纠纷调处、法制宣传教育等基础薄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五是奖励激励机制。通过表彰奖励先进、树立弘扬典型,调动激发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投身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积极性。辽源市去年拿出7.9万元,表彰奖励了65名贡献突出的法律工作者,今年又组织开展了“法治人物”评选,形成了正向激励,产生了良好反响。

  五、成效明显,法律服务站大有作为

  法律服务站运行一年多来,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充分体现了法学会和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专业优势,提高了基层法律服务水平,促进和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其作用和效果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成为党委政府和老百姓的“连心桥”。法律服务站的设立,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得到快捷方便的法律服务,切身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体会到党委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做出的努力,进一步拉近了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心理距离。仅长春市的社区法律服务站,一年中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760件次,代写法律文书62件,解决矛盾纠纷952起,提供法律援助70次,被群众誉为“老百姓家门口的法律顾问”。二是成为维护群众利益的“保护伞”。法律服务站针对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解决了大量实际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辽源市西安社区72岁的李大妈腿脚不好,因三个子女不承担赡养义务,试探性地拨打了服务站的电话。服务站的法律专家亲自上门了解情况,将其三个子女召集到一起,告知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促使达成了赡养协议。李大妈感激地说:“多亏了法律服务站,让我苦日子熬出头了。”三是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法律服务站为矛盾纠纷当事人提供了一个客观中立的第三方平台,让社会矛盾找到一个理性平和的“泄洪口”,使很多矛盾问题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得到解决,加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一年来,辽源市驻社区法律服务站,先后调处婚姻、家庭、邻里、债务等矛盾纠纷217件;驻医调委法律服务站受理医疗纠纷211件,调解成功率达96%,有效预防减少了“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四是成为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的“助推器”。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教育,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更多的群众自觉在法律的框架内,通过正常的信访和法律渠道反映诉求,有效减少了越级访、集体非常访等问题。辽源市西安区有13位居民集体到法律服务站咨询居民楼房改遗留问题,并声称要去省进京上访。服务站及时沟通事涉两家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并提出依法解决建议,最后确定由一个单位负责办理,并将房改价格从每平米200元降为100元,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避免了一起集体越级上访事件。一年多的实践证明,法律服务站大有作为,法律服务站前景广阔。

  我省探索建立法律服务站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国法学会的要求,与先进省市法学会的工作还有不小差距。我们决心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勤于实践,勇于探索,努力使全省法律服务站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为建设平安吉林、法治吉林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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