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24 来源:福建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3年12月5日上午,由福建省检察院主办和华侨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福建省第五届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在华侨大学泉州校区陈嘉庚纪念堂二层会议室开幕,探讨“新刑事诉讼法适用研究”。这也是我省检察系统年会首次走进高校校园。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欧秀珠、华侨大学副校长吴季怀、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许少波等出席了年会开幕式,来自福建省各级检察机关及我校法学院的业内专业人士、学者70余人参加了会议。
“走进高校,开放研讨,是省检改进工作模式的一种新尝试。”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介绍,往届年会,福建省检察官协会也曾邀请高校知名学者到会进行理论讲座,切实感受到了高校给司法系统带来的理论帮助。“受以往经验的启发,本届年会选择走进华侨大学,以期进一步发挥高校在智力资源、学术研究、方法训练方面给法律实务部门带来的提升作用。”
我校法学院院长许少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相较于法律实务,法学理论界更加关注法律文本,但对于法律文本在实务中究竟是怎样运作的,遇到的最突出的问题是哪些,则可能不甚了解。通过共同研讨,可以让高校教师了解实际,让理论研究更符合法律实务的需求,这对中国法律进步也是一种推动。”
吴季怀在年会开幕式上表示,本届年会能在华侨大学举办,既是各位专家对我校法学学科发展的支持,也是推动校检合作、互利共赢的重要举措。华侨大学希望与各位实务专家开展进一步的交流合作,共同搭建校检合作的广阔平台、构建法检互动的良性机制,融检察人才培育和检察法理创新一体,开创检察研究、人才培养、法学创新和法治实践共同繁荣的全新局面。
开幕式后,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许少波教授在本次研讨会上做专题讲座,题目是:论法学方法与法学学术论文的创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