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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在广州召开

时间:2014-01-06   来源:湖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3年12月15日至16日,湖北、广东两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在广州珠江宾馆隆重举行。本次年会由湖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主办,由中山大学行政法研究所、中山大学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基地承办,并由暨南大学中山大学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基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基地协助举办。来自湖北、广东两省法学会以及人大、地方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行政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7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

  大会开幕式由广东省行政法学会副会长、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石佑启教授主持。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法委会主任金正佳代表广东省人大系统进行了致辞。他详细介绍了广东省制定《广东省信访工作条例(草案)》的立法全过程、主要制度设计、立法难点、创新点及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他表示本次年会的召开,将会进一步推动信访法治化工作的研究广度和深度,将为广东省草案的进一步修订、完善提供强大智力支撑。湖北省法学会研究部吴繁荣代表湖北省法学会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她首先转达了湖北省法学会领导对各位代表的诚挚问候和对主办本次年会的广东省行政法学会及会议承办方的衷心感谢。她介绍了湖北省法学会的基本概况,肯定了湖北省行政法学会在过往一年所取得的工作成绩。并结合会议主题,阐释了有效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等问题的重要意义。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瑞光代表广东省法学会发表致辞。他先对本次两省行政法年会在广州的召开和与会代表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高度赞扬了湖北广东两省联合主办行政法年会,开创了很好的先例,创新了学会的研究机制,拓宽了学术视野。希望两省专家学者加强交流学习互动,形成活动活跃的常态化机制,致力于学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致辞之后,湖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方世荣教授和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刘恒教授分别代表湖北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广东省行政法学研究会作2013年度工作报告,简要的回顾与总结2013年工作,展望和部署2014年的工作。

  在跨越两天的会议中,与会专家学者主要围绕“社会治理与信访制度改革”的主题展开讨论。会议分4个单元,主题分别为“信访法治化的基本理论”、 “信访法治化的改革路径”、“信访法治化的制度设计”和 “涉诉涉检信访问题”,共有华中科技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李祎等14位发言人就《信访结果不确定性的生成逻辑及其破解之道》等相关专题作了主题报告,8名评议人参与点评,30余名与会代表参与了自由讨论,并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或肯定、或质疑,无不展现出深厚的学术积淀和敏锐的问题意识,年会讨论高潮不断涌现。

  12月16日下午,大会举办了闭幕式。湖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曹海晶教授和暨南大学法学院刘文静教授分别对大会做了总结发言。曹海晶教授指出,本次年会将行政法学理论研究和行政法治实践研究相结合,特点鲜明,意义重大。形式上,与会人员数目多、范围广,本次年会参会人员达70余人,青年学者和实务部门的代表表现积极活跃;内容上,大会收到论文数量多、质量高,本次年会收到论文近五十篇,代表们坚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深入探讨了一些具有开放性、前沿性、拓展性的热点问题。她谈到,学术的生命在于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在互动和对抗中能够展现新观点、新思维。最后,她对支持本次年会的各位领导和承办单位以及与会人员表达了诚挚的谢意和祝愿。刘文静教授指出,本次年会内容丰富,气氛热烈,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加强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交流,二是增进了与会代表之间、大专院校与各实务部门之间的友谊,三是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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