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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学会组织法学专家参加两岸企业经营与法律风险研讨会

时间:2014-07-07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2014年6月27日,“2014两岸企业经营与法律风险研讨会”在广东工业大学举行。来自海峡两岸的法学法律专家学者近50人,就企业经营与法律风险的热点及前沿等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台湾亚洲大学、台湾中华法律风险管理学会理事长施茂林先生,亚洲大学经营管理学系主任陈世良教授,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院长谢迪斌教授、副院长邵俊武教授,省法学会副秘书长薛晓光,省法学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刘恒教授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本次研讨会由广东工业大学和台湾亚洲大学、台湾中华法律风险管理学会共同主办,广东踔厉律师事务所协办。广东省法学会组织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的专家积极参加会议,其中,省法学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会长刘恒教授和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徐武主任作为点评人在学术研讨阶段作了点评发言。

  研究会开幕式由邵俊武副院长主持,谢迪斌院长和施茂林理事长作了致辞。学术研讨分三个单元进行,两岸的专家学者共同担任了各单元研讨会的主持工作和演讲点评工作,共有来自两岸的9位专家学者做了精彩发言。学术研讨的内容既有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的综合性研究成果,也有专题调研报告,还有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具体法律风险问题的专题研究成果等。

  来自台湾的施茂林理事长作了题为“企业经营与法律风险管理之规制与课题”的精彩发言。对企业经营之法律风险的概念、成因与种类、形态、管理、以及企业经营建立风险意识与防范机制等进行了系统科学地阐述和分析。他认为,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是依法律规定,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因法律规定或违法行为影响企业经营成本获利以及带来相关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刑事犯罪处罚与行政责任。企业经营法律风险分为:一是法律本身产生的风险,包括法律制定和废止对企业的影响;二是企业经营行为违反法律法规产生的风险。企业经营法律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法律因素,包括立法不完备、执法不公正、契约相对人失信、违约、欺诈等;二是企业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环境认知不够,经营决策不考虑法律因素,甚至故意违法经营等。这一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不但影响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更会增加企业和个人触犯法律的风险,并带来法律责任。他强调,法律风险管理是运用科学方法,有效衡量、控制与防范法律风险的发生或降低其发生的危险性。风险预防是危机管理的最高境界,应建制风险管理系统作业与机制。他希望,企业务必重视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做好法律风险预测、防范、避让与控管,降低企业风险损害,随着企业之规模化、多元化、国际化与全球化,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之类型、数量将急遽增加,法律风险管理将影响企业利润目标,更是未来企业之核心,企业对于法律风险精致化管理,应列为重要的发展战略。

  邵俊武副院长在闭幕式上对本次研讨会作了总结发言。来自两岸的专家学者通过本次学术研讨,交流了企业经营与法律风险的最新研究成果,促进了两岸法律文化的交流,同时也加深了两岸同胞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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