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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鸣起副会长出席2015年山东省“双百”活动政法系统专场报告会并作报告

时间:2015-07-29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elite

 

7月15日,张鸣起副会长为山东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做“双百”活动专场报告

        2015年7月15日,山东省2015年 “双百”活动政法系统专场报告会在济南成功举办。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鸣起作了题为《法治社会建设的若干问题》的专题报告。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江汀出席报告会。报告会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主持。

  张鸣起围绕法治社会建设这一重大时代命题,对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系统深刻的阐释和解读。张鸣起指出,法治社会是指全部社会生活的民主化、法治化,也就是将社会权力和社会成员的行为纳入法治轨道的一种社会类型。它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可谓并列关系,并共同构成了法治中国的主要内容。它要求各类社会主体及其社会权力依国家的法律制度和社会自治性的法规规范,在民主法治的轨道上的自主自治自律;各社会主体在法治范围内对国家权力予以监督与制衡,同时其思想、观念、行为、习惯都渗透着民主的权利和权力意识与法治精神,进而形成社会的法治文明与生活方式。法治社会是中国建设发展的主观选择,是法治运行的客观要求,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认知水平提升的逻辑结果。建设法治社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又奠定了法治社会建设的思想基础。

  张鸣起指出,坚持走符合我国国情的法治社会建设道路,从宏观上,就是要把自上而下党政主导的推动与自下而上的基层行业自治相结合,法律机制需要与各种社会治理机制相兼容;从微观上,就是要形成党和政府依法治理社会、社会各主体依法自治和参与社会治理、社会公众崇尚法治和自觉守法的良好局面。归纳起来,就是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政府主导与社会共治为基本方式,以培育法治信仰、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为突破口,以构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为重点,以形成多元融贯的规则体系为支撑,以健全公民依法维权机制和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为抓手,以发挥人民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为主渠道,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达到整个社会和谐有序、健康发展。

  张鸣起提出当前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几项重点任务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清除制约法治社会建设的障碍因素;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夯实法治社会建设重要支撑;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畅通法治社会建设途径;推进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完善区域性法治评估指标体系。

  中国法学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增勇参加报告会。参加报告会的人员有:山东省各市党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各市联系政法工作的副市长,省委政法委、省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各市政法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政法委书记等400余人。

报告会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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