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21 来源:宁波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为开创法治宣传活动新局面,推进法治宣讲活动逐步向基层延伸。根据新一届法学会的工作部署,宁波市法学会决定从2016年开始,每年组织宁波市著名法学法律专家学者深入县(市)区举行3-5场所法治宣讲报告会。活动由市法学会统一组织安排,由县(市)区党委政法委(法学会)向市法学会提出申报,并负责协调落实,组织实施。
为确保活动顺利落地取得实效,宁波市法学会坚持提早谋划、提早部署,在前期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确定了“法治政府建设”、“社区法治法律问题研究”、 “‘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与宁波可持续提升发展环境法治保障”等九个重点宣讲参考主题,并研究制定了详尽可行的工作方案。日前,宁波市委政法委与宁波市法学会联合向11个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和2个县(市)区法学会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法治宣讲活动的通知》,明确宣讲活动的指导思想、宣讲主题、宣讲对象和组织安排,并着重提出三项工作要求:
一是明确职责任务,密切协调配合。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宣讲活动的重要意义,专人负责,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领导干部和群众学法需求及法治建设实际,研究制定活动具体实施方案,重点抓好选题、时间场次和听课对象等关键环节的落实。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宣讲质量。为切实增强宣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宣讲主题,适时开展调研,帮助授课人了解当地法治建设现状和法治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提供地方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准确把握宣讲重点,丰富宣讲内容,突出理论联系实际,着力研究解决当地法治建设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三是创新活动形式,拓宽宣讲渠道。要创新法治宣讲活动组织形式及宣讲方式,可采取报告会、专题讲座、问答交流、研讨互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同时,要不断拓宽宣讲渠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的作用,提升法治宣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