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18 来源:吉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法学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关于“县以上群团组织符合条件的要成立党组”的要求和中国法学会郑州会议精神,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县级人民团体一般应当设立党组”的规定,11月积极筹备成立党组,草拟了关于成立党组的请示,11月25日报区委组织部。
12月1日,龙山区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成立龙山区法学会党组。12月2日,区委组织部下发关于成立龙山区法学会党组的决定,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区法学会副会长朱孟章任党组书记,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迟长胜,区法学会副秘书长刘继杰任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