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07 来源:吉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近几年来,吉林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部署,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法学法律学术优势,在理论和实践上积极探索,为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全省广大中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创新法学理论的积极性,推动法学人才脱颖而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省,2015年11月,吉林省法学会开展了“吉林省第二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评选标准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指导法学研究,具有原创意义或学术前沿水平的法学研究成果,在法学理论创新和法治实践应用中取得显著成绩,出版个人学术专著1部以上,在核心刊物发表3篇以上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政法实务部门人员的调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等。评选程序是个人申报、各地法学会推荐、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初评、公示、省评选委员会终审评定。
根据终评结果,吉林省法学会决定授予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冯彦君,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徐岱,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吉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盛美军,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志远,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匡亚明特聘教授许玉镇,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曹险峰,长春理工大学社科处处长、法学院教授张闯,延边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吴东镐,松原市法院研究室审判员刘伟超,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嘉良等10人为第二届“吉林省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