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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勒泰地区法学会积极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工作

时间:2015-12-03   来源:新疆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为了将法学会触角延伸至基层,工作重心放在基层,11月底,阿勒泰地委政法委决定在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哈巴河县、富蕴县成立法学会。为了推进县市法学会工作,阿勒泰地区法学会按照地区发展实际需要,制定了《阿勒泰地区关于建立县(市)法学会的实施意见》,对各县市成立法学会作出了具体部署。各县市法学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三类组织框架模式。一是聘请制模式:由各县(市)聘请退居二线的政法委领导,担任副会长并驻会正常开展工作,聘用部分法律、法学界专业人士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兼任制模式:各县(市)法学会设在同级党委政法委,会长由政法委书记兼任,同级党委政法委、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政府法制部门、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党校、行政院校、法学研究部门的在职领导干部兼任法学会的常务理事。县(市)法学会下设秘书科,配备1名专兼职干部。三是行政制模式:设立正科级专职副会长及秘书科机构,并配备1-2名专职干部;由县(市)常委、政法委书记任会长,在同级党委政法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根据安排,福海县、吉木乃、青河县也将于2016年下半年成立法学会,届时阿勒泰地区六县一市将全部成立法学会,县市法学会机构的逐步建立健全,必将发挥出法学会在组织开展法学研究、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学交流的独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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