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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法治文化基层行文艺演出活动在乌鲁木齐深入开展

时间:2015-12-03   来源:新疆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2015年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精神,在新疆法学会的大力支持下,11月17日至12月1日,乌鲁木齐市法学会组织新疆相声巴扎艺术团深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区(新市区)、水磨沟区4个区8所学校进行法治文化基层行文艺演出。参加观看演出的学校有小学、初中、高中6个年级48个班,观看师生达2300余人。

  领导高度重视。各区政法委、教育局按照《乌鲁木齐市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市党政法〔2015〕126 号)的相关要求,积极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及时沟通确定演出学校、时间、观看师生人数等相关事宜。各个学校领导和老师认真安排活动场地,确保安全有序,为文艺演出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活动效果显著。演出活动注重将《宪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刑法》等有关法律知识融入节目中,通过相声、快板等我国传统艺术形式展现出来,形式新颖,通俗易懂,尤其是《旅途奇遇》、《法治漫谈》和《倒霉的事》等节目,受到了学校师生的一致好评。乌鲁木齐市54中的一名学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讲到,节目生动有趣,非常高兴能够观看这样的演出,并立志今后一定会好好学习法律知识,将来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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