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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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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第一个县级法学会成立

时间:2015-12-01   来源:山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11月26日,山东诸城市召开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标志着潍坊市第一个县级法学会正式成立。潍坊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会长秦景岗出席会议并讲话。潍坊市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葛金军、诸城市有关领导及部分法学会会员代表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中共诸城市委办公室、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诸城市法学会的通知》,表决通过了《诸城市法学会关于适用〈中国法学会章程〉的决议》,选举产生了诸城市法学会第一届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诸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作勋当选为会长。

  近年来,诸城市紧紧围绕“走在前列”目标定位,积极适应基层法治建设新形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潍坊市委关于县级法学会建设的部署要求,率先建立法学会,体现了诸城市委、市政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也体现了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对法治诸城建设的热情和支持。秦景岗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设计了宏伟蓝图,为法学会工作提供了重要历史机遇,要把法学会建设放到政法工作大局中统筹推进。法学会作为群团组织、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治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为法治潍坊建设贡献力量。一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深刻认识法学会性质,坚定政治立场,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立足本地、研究本地、服务本地”原则,自觉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法治保障问题、法治建设领域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法治实践,提出对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三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健全完善成果转化应用、评价奖励,部门合作等机制,促进法学会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学会会员的发展、管理和服务,保障桥梁纽带作用发挥,推动法学会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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