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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市法学会借助“居民说事”制度全面开展法律援助服务

时间:2015-11-18   来源:新疆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哈密地区哈密市法学会围绕“问、说、办、评”四个环节深化“居民说事”制度,健全并完善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机制。

  一是“提前问事”。结合“五清五好”工作,哈密市法学会联合村(社区)干部主动走访,向群众了解问题,收集民意。对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劳资、土地、户口等问题,以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为中心,定期组织不稳定因素排查,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做到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

  二是“随时说事”。哈密市采取固定说与流动说、接待群众说和登门入户说、书面说与电话说等多种形式结合,让群众可以随时随地说事,使群众表达诉求便捷有效;深入推进领导定期接访和干部带案下访工作,有效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将苗头性问题发现在基层、化解在基层。

  三是“及时办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登记,由说事点联络员根据不同情况对说事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对策。能够当场答复处理的,由说事点联络员、村(社区)书记、主任或村(社区)工作人员当场答复,使群众诉求或纠纷得到及时解决。对重大疑难问题和当场不能答复的,及时上报乡(镇)党委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明确办理时限、及时反馈,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

  四是“定期评事”。通过公开栏定期公示说事事项、办理时限、责任人和办理结果,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提高办事效率,使群众自愿说事、愿意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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