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1-05 来源:江苏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今年以来,苏州市法学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和省法学会关于加快县级法学会建设的工作部署,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要求,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实现了县级法学会全覆盖,开启了全市法学研究事业的新篇章。
一、领导重视,明确目标。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县级法学会建设,将实现县级法学会全覆盖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内容。省委副书记、苏州市委书记石泰峰做出批示,要求按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法学会体制调整和换届工作,并且提出2015年苏州要实现县级法学会全覆盖。苏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曹福龙在去年底专门就县级法学会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所辖市(区)在2015年全部成立法学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朱耀明带领姑苏区、相城区政法委分管领导专程赴外地考察,学习借鉴县级法学会建设经验。市委政法委就市(区)政法委书记兼任法学会会长一事,配合各地政法委做好与市委组织部的协调工作,确保6月底前完成了相关手续的办理。
二、梯次推进,突出重点。苏州市在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过程中,梯次推进,突出重点,成熟一个促进一个,不搞一刀切,以先进带动后进,全力以赴促成立。省法学会召开全省市县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后,市委政法委及时召开辖市区政法委分管书记会议,认真传达陈冀平同志在江苏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和会议精神,要求各地将县级法学会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并将各地法学会建设列为全年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同时,市法学会还积极指导各辖市区结合实际,整合资源,努力建立健全县级法学会组织架构。目前,张家港、常熟、昆山、太仓、吴江法学会完成了换届,新区、园区、姑苏、吴中成立了法学会。各市区法学会参照苏州市法学会模式,基本解决了办公用房、工作经费等问题。
三、发展会员,壮大队伍。在大力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的同时,市法学会认真指导各地大力发展会员,确保在法学会换届或成立时会员队伍充实。截至目前,全市法学会会员总数比去年增加了一倍。在今年的长三角法学论坛和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特别是在市法学会“法治型党组织建设”年度主题征文活动中,各地会员踊跃报送论文、建言献策,为丰富和发展区域法治建设理论、推进区域法治建设实践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