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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法学会举办“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法治属性”专题法治报告

时间:2015-10-28   来源:济南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elite

  

10月23日,济南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孙德龙作《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法治属性》专题报告

        10月23日,应济南人民警察培训学院邀请,济南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山东政法学院兼职教授孙德龙同志为济南市公安局400余名在训干警作了题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法治属性》专题法治报告。

  孙德龙同志在报告中指出,一个时期以来,“国家治理”、“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议题,成为我国政治领域、理论领域、思想领域、法治领域谈论的热门话题,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主流,但也应当清醒地看到,一些西方国家和中国的一些专家学者抛出了许多如“党大还是法大”、“法治还是党治”、“法治还是政治”、“以德治国与法治”、“群众运动与法治”、“民主选举与政权合法性”等论题,一部分人更是鼓吹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军队中立化,并适时通过媒体、网络,采取虚论题、假议题、伪命题等方式,还采取“张冠李戴”、“强拉硬拽”、“偷梁换柱”等办法,把这些所谓的论题、议题、命题进行舆论发酵,其目的就是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进行质疑,其实质就是质疑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合法性。

  孙德龙同志认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具备法治基础,并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执政权力、执政能力、执政基础等四个方面充分阐述中国共产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至今,是依法取得执政地位、依法取得执政权力,而且是具备人民认可的执政能力,并且具备广泛的代表中国人民的执政基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合法性具有法治属性。

  孙德龙同志认为要保持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合法性,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践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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