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0-21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10月17日,第四届南方金融法治研讨会在河源市召开
2015年10月17日,第四届南方金融法治研讨会在河源市委党校隆重召开。此次研讨会以“融合与创新:新常态下的金融法治”为主题,由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和河源市法学会联合主办。河源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叶常浓,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瑞光,广东省金融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广东金融学院党委书记马龙海,广东省金融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广东—诺丁汉高级金融研究院院长李丹儿,广州仲裁委主任陈忠谦,河源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黄镜明和广东省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主任张长龙等领导出席会议。来自国内、省内金融法领域的专家学者和金融实务工作者100余人参与会议。
开幕式上,叶常浓、陈瑞光、马龙海同志分别作了致辞,张长龙同志对金融法学研究会的工作及此次研讨会的筹备作了工作报告,中国.南方金融法治创新中心研究员陈小燕博士对《广东河源金融法治研究报告》作了报告。黄镜明同志主持开幕式。
叶常浓同志在致辞中对与会专家学者表示诚挚欢迎,充分肯定了本次研讨会的现实需要,并指出,河源的社会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正处于关键时期,金融法治的改革创新迫在眉睫,希望通过本次研讨会能产生一批有深度有高度的研究成果,并呼吁在座专家学者提出宝贵意见助力于河源金融法治建设。陈瑞光同志在致辞中高度肯定了广东省金融法学研究会与河源市法学会合作办会的举措,他表示省法学会支持提倡各研究会举办“接地气”,研究成果有效转化的研讨会。他说,金融业的发展和创新离不开金融法制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河源市金融行业的发展和创新可以为省金融法学的研究提供鲜活的研究素材,而省金融法学的理论研究成果又可以为河源市金融法制体系的建设提供智力支持,相互促进,合作双嬴。马龙海同志在致辞中表示,作为广东省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支持单位,广东金融学院一如既往地支持研究会举办学术活动,同时将借助南方金融法治研讨会这类的由学院主办的各种学术论坛,打造品牌,提升形象,增强影响,助力学院在“十三五”期间上台阶、上层次。
陈小燕同志介绍的《广东河源金融法治研究报告》,是由广东金融学院中国·南方金融法治协同创新中心编制,由河源市法学会、广东省金融法学研究会和人行河源市中心支行联合发布。该报告是全国首家专门为地级市专门编制的金融法治报告,开创了我国地方金融法治建设的先河。该报告详细论证了河源市作为“最具发展潜力金融生态市”的金融法治建设现状、特点与发展展望,分行业地分析了河源市各行业的金融法治建设情况。通过该报告,对河源市的金融法治建设现状进行了集中梳理和论证分析,为河源市金融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决策参考依据。
在会议的主题演讲阶段,广州仲裁委员会主任陈忠谦以“互联网+仲裁”为主题;中国法学会保险法研究副会长管晓峰以“互联网金融风险与控制”为主题;人行河源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罗江敏以“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制建设的思考”为主题;上海市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宋一欣以“证券投资者权益维护与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为主题;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邓敏贞副教授以“我国碳金融发展中的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管办副主任李军高级法官以“浅谈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基础性判断原则”为主题和河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陈荣芳以“浅析我市非法集资现状及完善相关法规的建议”为主题,分别发表了精彩的演讲。
在研讨会分组专题研讨阶段,与会各专家学者围绕“新常态下金融法治改革与创新的理论与实践”、“粤北地区经济腾飞与金融法支持”、“新金融领域的金融法治创新”、“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理论与实践”等四个议题,分别以小组代表发言、分组讨论、专家点评的形式进行了深入研讨。
闭幕式上,李丹儿同志做闭幕致辞,她将此次研讨会的特点概括为“成效好、接地气、收获多”,指出面对互联网+等新形势带来的机遇与挑战,金融法学研究者和工作者必须有所担当,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共同为金融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本次研讨会共收录高质量论文50余篇,会议对青年优秀论文获奖者进行了表彰和奖励。研讨会气氛浓厚,既有专家学者的主题演讲,也有论文作者的思维火花,尤其是本次研讨会深入转变作风,转变会风,积极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取与地方法学会合作办会的方式,注重与河源市实际相结合,得到了与会的领导嘉宾、专家学者的一致高度评价。
经金融法学研究会研究推荐并报省法学会同意,在此次年会上增补理事10名,其中蔡国芹(嘉应学院政法学院院长、教授)为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