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0-21 来源:青海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作为青海省县区级法学会建设试点单位,自2015年4月29日格尔木市成立全省首家县区级法学会以来,在省、州法学会的具体指导下,格尔木市法学会主动作为,积极跟进,有效服务平安格尔木、法治格尔木建设,法学会组织建设、法学理论研究、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咨询等各项工作迅速驶入“快车道”,取得较好成绩。
一是积极发挥“组织员”作用,法学理论研究开花结果。格尔木市法学会充分调动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研究的积极性,反映法学研究成果,进一步扩大格尔木市法学法律界的影响,及时向广大会员发布省内外各项征文通知,动员会员参与课题申报和省内外举办的各类征文活动。截止目前,先后申报法学研究课题和论文8篇,涉及司法体制改革、民族性群体性事件防控对策研究、藏区维稳长效机制及法律问题研究等重点、热点问题。在8月底省依法治省办、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举办的首届“三江源法治论坛”上,格尔木市法学会会员撰写的《关于我国生态“红线”制度落地的思考》、《法治——三江源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石》和《浅析基层检察机关的环境保护检察职能》荣获三等奖;9月1日,在宁夏银川以“法治与区域治理”为主题的第三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上,格尔木市法学会会员撰写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视角下的西部城市依法治市问题研究》荣获二等奖。
二是积极发挥“服务员”作用,普法志愿者活动有声有色。格尔木市法学会以开放的思维、广阔的视野,在更高起点、更宽领域开展各类社会服务活动。认真贯彻《青海省2015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制定了《关于开展青年法治志愿者法治文化活动的通知》,推动“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为主题的普法志愿者活动。组建了由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等16名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的“格尔木市青年普法志愿者服务团”,在全市范围开展各类普法志愿者活动;在东城区昆仑路街道体育场社区和西城区河西街道建安社区挂牌成立了“社区法律会诊站”,及时向居民宣讲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团市委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挂牌成立了“格尔木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内容。
三是积极发挥“协调员”作用,拓展法治宣传覆盖面。格尔木市法学会深刻领会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全国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会议精神,延伸法学会会员交流学习的广度和深度,加强纵向联动和横向联合,与省法学会、州法学会、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及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沟通联系,推动法学会工作提质升级。目前,已参与首届“三江源法治论坛”、全省“双百”法治宣传报告会等省内外法治类研讨、宣传活动2次,参与并举办各级各类大型法治类宣讲、宣传活动5次。努力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社会问题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