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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法学会会长会暨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精神的情况报告

时间:2015-10-21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2015年9月18、19日,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苗林同志参加了中国法学会在河南省郑州市举办的“全国法学会会长会暨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会后,市法学会认真抓好此次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及时向市委政法委作专题汇报

  9月21日,市法学会党组书记苗林同志及时将中国法学会在河南省郑州市举办的“全国法学会会长会暨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精神,特别是王乐泉会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向市委政法委主管副书记贾沫微同志作专题汇报,并建议在国庆节后,市委政法委专题听取市法学会落实中国法学会郑州会议精神,加强市法学会建设的工作意见的汇报。尔后,市法学会还专题向市委政法委呈报了会议材料及相关文件。

  二、召开研究组织秘书长联席会议,进行专题传达学习

  9月22日下午,市法学会在北京歌华开元大酒店召开了“市法学会2015年研究组织第三次秘书长联席会议”,市法学会所属研究组织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负责人和学会机关人员,共8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党组书记苗林主持。会上,首先由市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邵新莲同志传达学习了中国法学会“全国法学会会长暨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精神,重点传达学习了王乐泉会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其次是组织与会人员围绕“学习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法学会郑州会议精神,加强市法学会建设和研究组织建设”等问题展开讨论。讨论中,法律图书馆与法律信息研究会会长于丽英、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宝贵、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阳光、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翟国强、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董京波、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闫俊英、经济法学会秘书长沈凯、房地产法学会常务理事赵秀池等研究组织负责人先后分别发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了在开展法学研究、法治宣传、学术交流、法律服务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和解决办法,提出了研究组织差别化管理、分片召开研究组织小型会议、论坛的论文征集可与法学院系联系沟通、加强研究组织间的联系协调、建立首都法学法律者之家和法学法律展览馆等意见建议。最后,党组书记苗林在会上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相关会议精神。要学习领会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把握好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和文件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上来;要学习领会好中国法学会郑州会议精神,重点把握中国法学会对新形势下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新要求。二是要把握规律,积极探索建立符合首都法学会及其研究组织工作特点的体制机制。三是要再接再厉,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年度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研究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郑州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

  9月24日下午,市法学会召开了处以上干部和优秀青年干部代表会议。会上再次传达学习了中国法学会郑州会议精神及陈冀平书记的讲话精神,联系首都法学会工作情况,研究做好四项工作:一是保持“三严三实”教育成效增强法学社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具体要求;二是梳理法学会系统在工作中存在的“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表现形式;三是研究提出了“加强市法学会党建工作、建立和完善适合首都法学会工作特点的组织体系、打造首都法学智库、加强研究会和会员队伍建设、加强区县法学会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搞好法律服务、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等工作措施;四是对需争取市委、市委政法委支持法学会工作的有关建议等方面进行了研究。

  会后,市法学会将针对相关问题,做好向市委政法委汇报的准备并起草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和中国法学会关于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市法学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作为今后推进市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工作的重要指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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