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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郑州大学召开

时间:2015-09-29   来源:河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9月9日,河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郑州大学召开。省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贾世民出席会议并讲话,郑州大学党委书记郑永扣教授致欢迎辞。

  省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贾世民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行政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取得的成绩,并就进一步做好行政法学研究会的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贾世民指出,研究会是法学会组织引领法学研究的主阵地和主力军,必须要始终保持法学研究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把法学研究和研究会工作置于党和政府全局工作中来谋划。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不移地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贾世民同志强调,要突出抓好研究会业务建设,要紧密结合法治实践开展法学研究。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和全省政法中心工作,组织引领本研究会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法学理论、法律实践问题开展研究。要积极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把成果转化作为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重点工作来抓,使更多的优秀法学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应用于立法、司法、执法和普法等法律实践。要加强与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的纵向联系和兄弟省市法学会所属研究会的横向联系,建立合作机制,增加交流,开阔视野。贾世民要求,研究会要切实加强组织建设。要制定一些基本的工作制度,包括会长办公会议制度、常务理事会制度等,要完善年会、论坛等学术活动规则,以办好年会为主要抓手,通过开展高质量的学术活动,增加研究会的吸引力和创新力。要加强与省法学会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术活动安排,争取省法学会为研究会提供更多的支持。要及时把有一定研究能力、热心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的人才吸收到研究会队伍中来,激发研究会的工作活力,使研究会真正成为繁荣法学研究的发动机和推进器。

  本次大会选举产生了河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郑州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沈开举教授当选会长,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宋炉安当选常务副会长,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副主任史银升等17人当选副会长,郑州大学法学院王红建副教授当选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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